作者:范立達(本會理事)
二十多年前,《人間四月天》這齣電視劇上演,轟動海峽兩岸。我錯過了連續劇,但有幸讀完編劇王蕙玲的劇本書《人間四月天之徐志摩的愛情故事》。當時,就被王蕙玲充滿情感與詩意的文筆深深撼動,也為徐志摩與他的三個女人張幼儀、林徽因、陸小曼的故事而著迷不已。之後這些年,也陸續看過一些描述這四個人物的故事,但每回都匆匆掠過,很難看到一篇或一本完整的報導。
直到前一個月,看完老報人張作錦先生的《今文觀止》,作老在書中以好幾頁的篇幅介紹了張幼儀,並提到張幼儀與徐志摩在1922年離婚,31年後,孀居在香港的張幼儀想要再婚,寫信問住在美國的兒子:「爾在美國,我在香港,相隔萬里,晨昏誰奉?母擬出嫁,兒意云何?」
兒子回信:「母孀居守節,逾三十年。生我撫我,鞠我育我,劬勞之恩,昊天罔極。今幸粗有樹立,且能自贍,諸孫成長,全出母訓。綜母生平,殊少歡愉,母職已盡,母心宜慰,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事。」
作老在文章中摘錄的這兩段文字,震動了我。
母親要再嫁,問的是兒子的意見。兒子回信表示支持,甚且表示「母如得人,兒請父事。」意思是說:母親如果有適當的對象,我必如侍父一般待之。
這樣的母子相處之道,讓我非常意外,也讓我對張幼儀的生平再次燃起了好奇之心。
從作老的文章中得知,張幼儀的姪孫女張邦梅曾用英文寫過一本張幼儀的回憶錄《Bound Feet and Western Dress》,此書後來也出了中譯本《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我上網一查,這本書2018年9月出版,幸好還沒絕版,就趕快買來讀。讀完之後,百感交集,也懊惱自己怎會錯過這本書如此之久?
根據作者張邦梅的說法,她出生於波士頓,是個在美國的第三代華裔。從小,她就對徘徊在東、西兩種文化下的自己感到困惑,不知如何取捨。她讀哈佛大學東亞所,但又對於所學的東西未能引起共鳴而感到氣餒,而同學暗示她應該天生就具備中國知識,也讓她深惡痛絕。她一度在自我認同時產生懷疑,她自覺和其他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沒有什麼不同,但當其他孩子嘲笑她的東方人長相時,她心中的意志就忍不住動搖。她喜歡自己的英文名字,但回到家裡,家人還是用中文名字喚她。
張幼儀晚年時從香港遷居曼哈頓後,張邦梅第一次見到這位姑婆,但完全不知道她的來歷。後來,還是由張邦梅自己從課文裡發現張家人的名字(張幼儀的二哥張君勱是民主社會黨主席,也是中華民國憲法的起草人;四哥張公權是中國銀行總裁),並驚訝的看到「姑婆張幼儀也因為和名噪一時、將西方詩律引進中國現代詩,並協助創辦左右文壇的雜誌《新月月刊》的浪漫詩人徐志摩離婚而被提及。」張邦梅說,「她在我眼中是位值得尊敬的長輩和不諳世故的移民,這位女士和我在讀課本時所想像的女中豪傑,會是同一個人嗎?」
之後,張邦梅花了五年的時間,和張幼儀有了多次的對話、訪談,逐漸熟悉這個人。直至1988年張幼儀去世之後,她終於將張幼儀口述的生平記事出版成這本《小腳與西服》。
這本書裡,有多段從張幼儀的視角去描述徐志摩的個性、徐與張幼儀互動的文字,非常特別。另有多段故事,也不時透露出張幼儀非常傳統的思想及性格,這與她後來開辦大型企業、成為事業女強人,並旅居美國的人設有相當強烈的衝突。
要了解張幼儀與徐志摩的這段往事,必須先從整個大歷史的背景角度去觀察。
張幼儀出身於1900年,徐志摩大她4歲。12年後,張幼儀有幸進入蘇州女子師範學校讀了兩年書,才不至於目不識丁。而此時,正是國民革命推翻滿清,創建中華民國之際。在這個民主取代帝制、新舊思潮衝激的時代,求新求變、追求西方文明儼然是一股時代的浪潮。誰能站在浪頭上,誰就能引領風騷。
張幼儀15歲時嫁給徐志摩。當然,她們不可能是自由戀愛結婚。張幼儀和徐志摩的婚姻非常傳統。她說,「根據當時中國的傳統,情況就是如此:我要嫁給家人為我相中的男人。」
婚前,她只曾躲在家中一角偷看過一次徐志摩,知道他是個才子。而徐志摩呢?她提到徐志摩第一次看到她的照片時,「把嘴角往下一撇,用嫌棄的口吻說:『鄉下土包子。』」
張幼儀因此判斷,徐志摩從一開始就不喜歡她。但張幼儀嘲諷,就算後來徐志摩思想變新了,他還是不敢反抗傳統,所以還是聽從父命結婚。而且,「奇怪的是,我們在床笫之間卻很自然地成為夫妻,新婚之夜頭一次行房也是如此。」
但張幼儀並不認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有什麼不對。她批評自由戀愛,認為「你們這些時下的年輕人一開始花太長的時間認識對方的一切,一直搞到沒辦法把對方的優、缺點分開,然後又決定不結婚…」她告訴張邦梅:「你爸爸決定娶你媽的時候,我們張家沒有半個人認識你媽…。我是第一個和你媽、還有她家人見面的張家成員,他們有一年夏天離家到香港觀光…我在家裡招待他們,仔細觀察你媽的舉止、坐相、倒茶的姿勢,還有我和她父母應對的方式。她嘴巴很甜,脾氣也很溫和,我把這些心得向你爺爺報告之後,他很滿意。」、「你爸媽的婚姻也很穩固。如果你或是你哥哥、姊姊想見什麼人或認識什麼人的話,就來問我。好姻緣是很難憑自己的力量找到的。」
這樣的說法及傳統思想,在張家一直延續。直到三代之後的張邦梅,都還是受到極深的影響。
張邦梅小時候一心覺得自己將來只能嫁給華人。甚至,在她11歲時夢見與一名年輕白人環抱初吻時,在夢中的她還會「鼓起全副自制力,堅定地將他推向房門」。張邦梅一向認為她的父母十分新潮,朋友也都不是華人,說起英語完全不帶腔調。可是,在她成長的過程中,卻從他們身上接收到她應該設法嫁給華人的訊息。
張邦梅的困惑,來自她的出身、她的家庭,來自於東西方文化的衝突,也來自於她的姑婆張幼儀。
張幼儀如此告訴張邦梅:「中國家庭是由父母掌權,因此一個女人和她姻親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和婆婆之間的關係,往往比她和丈夫之間的關係來得重要。」事實上,張幼儀一輩子信守這樣的觀念。縱然在徐志摩捨她而去後,公公婆婆依然把她收為乾女兒,她照樣繼續侍奉二老。
張幼儀在書中回憶,徐志摩與她成婚後,很快就去外地念書,努力去追求他的新世界。他偶而寫信回家給父母,只會在信尾加一、兩句問候妻子的話。放假回家時,對妻子卻完全不理不睬,從不與她交談。看得出來,徐志摩對這段婚姻是非常不情不願的。他的不甘願,是來自於奉命成親?還是對張幼儀這個人的嫌惡?其實很難得知。張幼儀自況,她的二哥、四哥在社會上也都是叫得出名號之人,同樣也是飽學之士,她和二哥、四哥相處時,從不覺得自己有任何跟不上的地方力為何在徐志摩眼中,她卻似乎完全不值一顧?她忍不住抱屈:「徐志摩從沒正眼瞧過我,他的眼光只是從我身上掠過,好像我不存在似的。我一輩子都和像他一樣有學問的男人,也就是我的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們從沒這樣對待過我,唯獨我丈夫如此。」
所以,她不禁感嘆,「中國的女人是一文不值的。」但她接受這樣的傳統觀念,並且傳給三代之後的張邦梅。
她解釋:「人死的時候,是從陽世轉到陰世。女人、陰性、月亮,以及所有虛勢和幽深的東西,都屬於陰界;男人、陽性、太陽,以及所有強壯和崇高的東西,都屬於陽界。」、「中國人認為,只有男性─兒子、孫子、曾孫,還有永無止境的後繼者─身上才有祭奉陰界祖先的適當成分。而我們女人只有依靠為夫家生育子嗣,才能保住在陰陽兩界的地位。」她也說,她父母一共生養了12個孩子,但對外,她父親始終說自己只有8個孩子,因為4個女兒是不作數的。
因為她認同並接受傳統男尊女卑的觀念,所以明知徐志摩對她的態度非常惡劣,但仍然逆來順受,毫不反抗。
她到晚年時也自問,林徽因、陸小曼都只比她小兩歲,如果她年輕時也像林徽因、陸小曼一樣,讀過很多書,懂得多外國語言,徐志摩會不會對她好一點?
但或許,徐志摩追求的,是風流才情。張幼儀太傳統,與徐志摩相處時,都不敢正眼瞧他,徐志摩沒開口,她也不敢先說話,兩人之間更談不上什麼男歡女愛。至於文采,張幼儀顯然也不及林徽因、陸小曼,這或許才是讓徐志摩對她喪失興趣的主因。
徐志摩和張幼儀生下兒子徐積鍇(阿歡)後,徐志摩認為已盡了傳宗接代的責任,就負笈海外求學,留下張幼儀在家鄉照顧公婆。後來,還是張幼儀的二哥拼命向徐志摩的父母說項,他們才同意讓張幼儀到國外與徐志摩團圓。
張幼儀回憶,她在海上旅行了三個禮拜,在船上一直幻想著看到徐志摩時,要有怎麼樣的舉動,但等到輪船到達法國馬賽港,她一眼就瞧見徐志摩,「他的態度我一眼就看得出來,不會搞錯,因為他是那堆接船人當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兒的表情的人。」、「我們已經很久沒在一起了,久到我差點忘了他一向是那樣正眼也不瞧我一下,好像我不存在似的,將眼光掠過我頭頂。」站在徐志摩對面時,她已經把臉上急切、快樂、期望等種種表情收斂住了。她說,「我怎麼會以為我們會有話可談,又怎麼會以為,他會嘗試讓我覺得我是他世界裡的一部分呢?」
他們一起搭飛機由巴黎飛往倫敦。在飛機上,因為空氣不好,機身又顛來顛去,張幼儀暈機吐在一個紙袋子裡。而徐志摩見狀,把頭撇開,嫌棄地搖著頭說:「你真是個鄉下土包子。」
但話才說完沒多久,徐志摩自己也吐了。張幼儀也忍不住帶著小小的惡意輕聲說:「我看你也是個鄉下土包子。」
從這一小段描述,就可以看得出來,徐志摩和張幼儀之間的關係相當緊張。徐志摩自然是嫌惡張幼儀的,而張幼儀呢?在飽受丈夫打壓之後,偶而機會反擊,也不會輕易放過。
他們旅居英國期間,張幼儀再度懷孕。她把消息告訴徐志摩時,想不到徐志摩竟回應:「把孩子打掉。」張幼儀擔心打胎有生命危險,徐志摩只冷冷的說:「還有人因為火車肇事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
幾天之後,徐志摩通知她,要帶個年輕女子回家吃晚飯。張幼儀懷疑這女子是徐志摩的女朋友,她心中驚恐,但「我從早到晚不得不一再向自己保證,我在徐家的地位是不會改變的:我替他生了個兒子,又服侍過他父母,我永遠都是元配夫人。」於是她發誓,「要以莊重高貴的姿態超脫徐志摩強迫我接受的這項侮辱,對這女人的態度要堅定隨和,不要表現出嫉妒或生氣。」
而在用餐時,她看到這名華裔女子非常努力想表現得洋里洋氣,穿著一套毛料海軍裙裝,但「順著她那穿著長襪的兩條腿往下看,那是雙擠在兩隻中國繡花鞋裡的小腳。」
張幼儀驚訝萬分,並且在事後徐志摩問她對這名女子的看法時,忍不住說:「她看起來很好,可是小腳和西服不搭調。」
想不到,徐志摩卻像抓住機會似的突然尖叫說:「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離婚。」
事實上,張幼儀根本沒有纏足,不是小腳。但在徐志摩眼中,張幼儀再怎麼樣都是個鄉下土包子,完全帶不出門。一心嚮往西方社會文明的徐志摩,覺得自己的穿著打扮就是最新潮的西服,他沒考慮自己是不是沐猴而冠,只是一再的嫌棄糟糠之妻。他要追求全然的解放與自由,怎麼可能忍受這麼陳腐的妻子?
徐志摩離家出走。之後,託朋友問張幼儀:「他想知道…你願不願意做徐家的媳婦,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
張幼儀孤立無援,只好寫信給二哥,因為二哥也是徐志摩的摯交好友。她在信中提到已懷了三個月的身孕,徐志摩要她去打胎,說他們兩個就像小腳配西服,所以想離婚,現在下落不明,但又差遣一位朋友來,問她願不願意「當徐家媳婦而不當他太太」,她問二哥,該怎麼辦?
幾天之後,二哥回信,說:「張家失徐志摩之痛,如喪考妣。」她這時才知道,原來,二哥熱愛徐志摩的程度,就和愛自己的父母一樣。
幸好,二哥勸她不要打胎,並承諾照顧她。於是,張幼儀隻身從英國趕抵法國巴黎,跟二哥相聚。之後,又輾轉到德國投靠七弟。此時,她已經決定同意徐志摩的離婚之議。並下定決心要追尋自己承繼的特質,做個擁有自我的人。
張幼儀這時才體認到,她雖然沒有裹過小腳,但她的行為有很多方面都表現得和纏過腳的傳統女人沒兩樣。她自忖,她生長在一個家學淵源、著眼將來的家庭,她的父母把兒子們都送到海外深造,但她卻受到舊時思想的束縛。她既然是家裡第一個沒有纏腳的女性,就一定要充分利用這恩賜。
到德國之後,張幼儀生下次子,但徐志摩又打聽到她的行蹤,並再度託朋友帶了一封信給她,表明「無愛之婚姻無可忍,自由之償還自由,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痛苦,始兆幸福。」
在張幼儀的堅持下,她終於見到徐志摩。徐志摩拿著已經簽好字的文件,要張幼儀馬上簽字。張幼儀想先徵求父母同意,但徐志摩說:「不行,不行,我沒時間等了。」「林徽音要回國了,我非現在離婚不可。」
張幼儀提到這段血淚斑斑的往事時說:「我心想,他何必在信上寫什麼勇氣和理想?他要他的女朋友,所以才這麼情急。今天,人家問起我認不認為徐志摩要求離婚是革命性舉動的時候,我回答:『不』,因為他有女朋友在先。如果他打從開始,也就是在他告訴我他要成為中國第一個離婚男人的時候,就和我離婚的話,我會認為他是依自己的信念行事,我才會說徐志摩和我離婚是壯舉。」
離婚後的張幼儀,和朋友一起住在德國,但次子彼得不幸夭折。徐志摩在彼得死後一周趕赴柏林,見到一罈骨灰。在彼得生前,徐志摩只見過他一面。但後來,徐志摩還寫了一篇悼念兒子的文章。
多年之後,張邦梅把這篇散文找出來,讀給張幼儀聽,並說:「我無法相信徐志摩只見過這孩子一次,就敢於寫下一篇文字悼念他。」張幼儀淡淡的說:「他寫這篇文章的口氣,倒像是個非常關心家庭又有責任感的人。」「可是啊,從他的行為來判斷,我不覺得他擔心我們的錢夠不夠花,還是我們要怎麼過活這些事情。你曉得,文人就是這德行。」
徐志摩又來又與有夫之婦陸小曼傳出緋聞,對照起他當年熱烈追求林徽音時寫下的名句,不免覺得強烈諷刺。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陸小曼與林徽音,誰才是他唯一靈魂之伴侶?
陸小曼離婚要再嫁徐志摩時,張幼儀接到徐家二老來信,要她回來當面確認,同不同意讓徐志摩娶陸小曼進門。
張幼儀為此結束5年的海外旅居生活,回到中國。她同意徐志摩再婚,並從公公婆婆手上接過七年不見的兒子阿歡,帶著孩子到北京定居。
當然,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姻並沒有得到徐家二老的肯定。老人家更看不慣陸小曼洋派作風。二老無處可去,只好投靠張幼儀。張幼儀同意,因為「我對徐家二老有一份責任在,因為他們是我兒子的爺爺奶奶!」
不久之後,張幼儀自己的母親和父親相繼在百日內過世。張幼儀說:「徐志摩沒有出席任何一場我父母的大殮儀式,我並不指望他為了我的情面到場,卻希望他能看在我兄弟的面子上露臉,可是我兄弟並沒有因為徐志摩缺席而覺得受辱。我在英國的時候,二哥曾經寫信告訴我,他覺得我們離婚的消息就像我們的父母辭世一樣讓他難過。二哥愛徐志摩的程度,不亞於愛我們的父母,他當然會寬恕徐志摩沒去參加喪禮。」
辦完父母喪事後,張幼儀遷回上海,並在東吳大學教德文,後來又被邀請到上海女子商業儲銀行擔任副總裁。她受邀的原因,是因為四哥張公權此時是中國銀行的總經理,所以想運用她四哥的影響力守住銀行的錢。張幼儀不諱言的承認:「她們找我進銀行是看我的關係,而不是能力,因為我從來沒在銀行做過事。」但她表現得很出色,也把女子銀行整頓得煥然一新,並在短時間內讓銀行轉虧為盈。
此後,她還開辦雲裳服裝公司,擔任總經理,引進新潮服裝式樣,徐志摩還是股東之一,並且常在她的店裡訂作服裝。後來,徐志摩有時手頭不便,也向張幼儀借錢。
1931年11月18日,徐志摩前往她的服裝店取回訂做的襯衫,並說打算隔日搭乘免費的中國航空公司郵政飛機前往北京。張幼儀覺得外國飛機比較安全,還勸他不要再搭中國航空的飛機,但徐志摩不理會,結果,隔天飛行時,飛機失事在山東濟南撞山,機上唯一乘客徐志摩和兩位機師當場死亡。
徐志摩意外死亡,但陸小曼拒絕認領屍體,張幼儀只好讓13歲的兒子阿歡在親戚的陪同下去認屍。在公祭儀式時,陸小曼想把徐志摩的夀衣換成西服,棺材也想改成西式的。但張幼儀堅持,最後全程都還是依傳統儀式進行。
張幼儀說:「我搞不懂陸小曼,難道徐志摩洋化到需要在死的時候穿西服嗎?我可不這麼想。不管他的思想有多西化或多進步,我都認為他是中國人,因為他追求西式愛情的結果,並沒有救他一命。」
顯然,張幼儀對於陸小曼是有怨懟的。
但相較於陸小曼,張幼儀對林徽音的芥蒂似乎更深。在書中,張幼儀證實,徐志摩之所以在死前那晚趕搭飛機,是因為要趕回北平參加由林徽音主講的一場演講會。
「到頭來又是為了林徽音,從住在英國沙士頓的時候起,經過他們攜手與泰戈爾同遊,甚至在她嫁給梁思成以後,都是這樣。」
張幼儀也提到,她在1947年的時候見過林徽音一次,那時林徽音肺結核住院,朋友說她可能不久於人世,張幼儀心中雖然嘀咕著林徽音幹嘛要見她,但仍然帶著阿歡去了。她追憶那次見面:「見面的時候,她虛弱得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只是望著我們,頭轉到這邊、又轉到那邊。她也仔細地瞧了瞧我,我不曉得她想看什麼,也許是看我人長得醜又不會笑。」「她當初之所以想見我,是因為她愛徐志摩,想看看他的孩子。儘管她嫁給了梁思成,她還是愛著徐志摩。」
不能不說,在張幼儀的心中,她一定認為林徽音是讓她和徐志摩離婚的幕後主力。張幼儀說,徐志摩個性軟弱,連要看哪一場電影都決定不了,怎麼可能下定決心離婚?但,如果沒有林徽音,徐志摩就不會拋棄她了嗎?只怕也未必。
回顧這一生,張幼儀認為她這輩子都在擔心自己有沒有盡到責任,連離婚以後都在照顧徐志摩的父母。她為徐志摩、他家人、還有他兒子,做了自認為應該做的事。甚至,徐志摩死後,她還按月寄錢到陸小曼的戶頭,支撐她的生活。
張幼儀的兒子阿歡滿21歲的時候,她想幫孩子擇偶,就問孩子的想法。阿歡說:「我只對漂亮姑娘感興趣。」張幼儀說,她聽到兒子這麼說,非常傷心,因為這讓她想起徐志摩,她一直覺得,徐志摩要的,是個比她女性化、又有魅力的女人。
中國大陸淪陷後,張幼儀遷居香港,幾年之後,她嫁給住在她樓下的醫生蘇記之。蘇醫師向她求婚時,她寫信問了兩個哥哥,也徵詢兒子阿歡的看法。她的理由是:「因為我是個寡婦,理應聽我兒子的話。」
中國傳統女人的三從四德: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因為我是個寡婦,理應聽我兒子的話。」那麼多年過去,張幼儀的本性仍然跳脫不了傳統文化的禁錮。
至於她和阿歡的書信往返,就是本文一開頭提到的那段令人動容的文字。
在回憶錄的最末,張幼儀跟她的姪孫女張邦梅說:「您總是問我,我愛不愛徐志摩。你曉得,我沒辦法回答這問題。我對這問題很迷惑,因為每個人總是告訴我,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可是,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那我大概愛他吧。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裡面,說不定我最愛他。」
這一段文字,真是讓我感慨萬千。
雖然出過洋,見過世見,但骨子裡的張幼儀仍是一位非常傳統的東方女性。但徐志摩又何嘗不是?徐志摩深受西方文化的炫惑,一心追求自由的愛情,他雖然有許多標新立異的大膽嘗試,但他仍然無法全盤西化。自由與放縱有時反而成為他逃避責任的藉口。若以現今的價值觀來看徐志摩這個人,他對張幼儀的毫不負責、對林徽音的蠻橫追求,最後又奪人之妻陸小曼的行為,絕對百分之百符合「渣男」的標準。但他的文采太過耀眼,掩蓋了他人格上的種種缺失。
到後來,連張幼儀的兄弟,對徐志摩的傾慕,都甚於手足之情。這實在不得不令人嘆為觀止。
就像本書作者張邦梅在書中提到,她爺爺(張幼儀的八弟)臨終之前,告誡她在研究和寫作之時要「對徐志摩仁慈一點」,而且要求在他的喪禮中朗誦一首徐志摩的詩。
相較於集三千寵愛於一身的徐志摩,張幼儀活得謹小慎微,但在關鍵時刻,連自家兄弟都不挺自己,張幼儀的一生真是太令人扼腕。
其實,從功利主義的觀點來看,張幼儀後來事業有成,豐衣足食,遠比清貧度日、只會高談闊論的徐志摩要強得太多了。但這個社會就是如此,企業家這麼多,如過江之鯽,除非贏得首富地位,否則很快就被世人遺忘,可是,燴炙人口的「再別康橋」,舉世就只有這麼一首。寫下這首詩的徐志摩,生平再怎麼不堪,他被傳誦、被崇拜的程度就永遠高於張幼儀,若要說不平,這才是真的不公平。
最後,我想把梁啟超為徐志摩與陸小曼證婚時的訓誡抄錄於文末,我覺得,那才是對徐志摩最貼切的評價:
「志摩、小曼,你們兩個都是過來人,我在這裡提一個希望,希望你們萬勿再做一次過來人。婚姻是人生的大事,萬萬不可視作兒戲。現時青年,口口聲聲標榜愛情,試問,愛情又是何物?這在未婚男女之間猶有可說,而有室之人,有夫之婦,侈談愛情,便是逾矩了。試問你們為了自身的所謂幸福,棄了前夫前妻,何曾為他們的幸福著想?
古聖有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話當不屬封建思想吧,建築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幸福,有甚麼榮耀,有甚麼光彩?
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至於離婚再娶。小曼!你要認真做人,你要盡婦道之職。你今後不可以妨害徐志摩的事業……你們兩人都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都是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願你們這是最後一次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