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記錄:張凱娜(本會副會長)

文魯彬,美國威斯康辛州人,21歲取得紐約大學漢學學位,28歲取得丹佛大學J.D學位,之後來台已度過47年的寶貴生涯。37歲與台灣的著名法學雜誌發行人結婚,47歲被醫生宣布得肺腺癌三期,重新檢視自己人生。病癒後轉以法律專業守護台灣大自然,令人敬佩。

問:Robin,記得三十多年前認識您時,您才剛創辦國際級的律師事務所,且以承辦智慧財產權的案件為主,「一轉眼」您已經取得台灣國籍,改為台灣大自然打拼,可否簡單地敘述一下您的轉變?

自幼即具有親近大自然的特質,
來到台灣的經歷也讓自己自然地愛上這塊土地


其實早在我幼年的時候就與大自然有很深厚的淵源,甚至可說「骨子裡」與生俱來就有這樣的特質,因此從未忘卻身處那樣情境的美與喜悅。

其次,我在約14歲時也參加過一個訓練營,過程中我們曾討論過如何「抗議徵兵制度」戰爭(因當時有越戰),這對我都有蠻多的啟發,尤其是有關「社會正義」的部分。
另外,我因為也喜歡閱讀,記得當年有本《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就是列舉了各地濫用殺蟲劑所造成的種種危害,促使公眾來普遍關注農藥與環境污染。我閱讀後受到蠻大的衝擊。

至於如今從事的生態保護工作,其實我並未「放棄」律師的專業,反而是從過去的「營利」導向,變成non-profit的律師業務,期待有更多的律師也能加入此行列,一起為這領域打拼。

最後,提到我為何學習法律也有一段因緣際會。因為一開始我是學習漢學的,在大學期間我就來過台灣,並且非常喜歡台灣,甚至就想留在台灣。因此當外公「提醒」我未來的「專業」為何,將以何為生時,才建議我不妨往法律這一領域進攻,因為法律是一輩子都可用的,即便不當律師,也是受用無窮的。

當然還要補充一點的是:當時因為以外國人的身份來台灣執業,所以我所做的事情幾乎都是跟翻譯、或是美國貿易有關。但有一次要再前往美國做報告,討論是否以特別301來施壓台灣時,我突然覺得哪裡不對。因為過去要出發前,我們總是會再去拜會官員瞭解狀況,但當時台灣的氛圍是「太重視」WTO,深怕讓中國大陸先入關對台灣不利…。當然,WTO的前身GATT是採「共識決」(consensus)原則來處理,所以台灣為了要入關真的做了很多的準備,包括修法、加強執行、宣導等大大地調整。後來GATT雖讓台灣改為「區域性」(territory)加入,以「台澎金馬」的名義來加入。但由於以營利的美國公司為數太多,要妥協的部分愈來愈多就很不利。我因為同時也有面對歐洲國家,因此我發現台灣一再被美國要求,甚至愈來愈多;但在歐洲,甚至美國本身也沒有做得很好,為何美國這樣像對「殖民地」般來對待台灣。所以我的思維、角色以及認同(identity)起了變化,重新思考自己的地位,以及未來要做的事。

再說到我取得台灣國籍的過程,因為有要思考的時間點,首先歸化國籍必須要放棄美國國籍,但更關鍵的是推動環保的事物,它會引起的「反彈」力道可能比原來擔任律師會更強烈。因此促使我想取得台灣國籍,並且以「本地人」的身份來推環保工作,或會做得更有說服力(避免讓本地人有被「外來侵略」欺壓的感覺)。

問: 雖然「永續經營」這議題也曾被WIPO列為年度目標,但其如何運作似乎與一般的法律案件仍有相當的距離,很想知道您如何切入,且之後成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又如何地運作並產生影響力?

其實提到「永續經營」這個字,真正在國際上使用的字應該是「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甚至最近的”ESG”(環境保護 Environment、社會責任 Social、公司治理 Governance)。它有詳細的定義與條件,並且有很多組織都有投入。

一場大病讓自己檢視人生,
想回饋社會、整個環境,甚至整個地球

回想「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成立的2003年(以下簡稱蠻野),一場大病讓我好好檢視自己的人生,解放內心一直渴望的聲音。我不斷自忖:應該怎樣回饋這個社會?不僅僅是社會,而是包括人類生活的整個環境,甚至整個地球?我一心一意只想做快樂有意義的事,甚至願意為此放棄整個事業。但我也和好友討論過如何做、怎麼做,才能對整個社會有益。

不能背棄對事務所合夥人的責任、同仁們的期待,也終究捨不得放棄原本一手打造的事務所,所以我另外成立了「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並把這個協會定位成一個「公益律師事務所」。

正如印度甘地(Gandhi)曾說過的,「地球可以滿足每一個人的需求,但無法滿足任何一個人的貪婪。」蠻野,做為一個環境法律團體,以「環境公益訴訟」為核心業務。靈感來自於美國環境法律團體「地球正義」(Earthjustice),希望透過各種法律管道,讓人們使用生態系統與自然資源之際,能具備責任感,維護各物種與人類共生的永續環境。

環境是大自然中各種物種與人類共同組成的「有機整體」。所以,「蠻野」可以被看成「一個為環境而努力的法律事務所」,我們的當事人就是白海豚、山林土地、農民、原住民,以及所有希望守護家園的朋友。

雖然在現行法律上,台灣還不允許山林水土與動植物擔任原告,但是我們可以以公益團體的身份,或是其他和我們相同理念的朋友擔任原告,為其他無法站上法庭的廣大受害者發聲,找回失落的環境正義與程序正義。

過去20年來,我們提供的人力資源、處理的重要案(事)件包括:法案催生;守護國土公有財,監督委外私有化;推動零廢氣,檢討廢棄物管理政策;原住民族土地權益;守護白海豚生存棲地;中科三期環評訴訟等。正因為珍惜台灣的美麗,所以不願遇見未來的哀愁。正因為眼見美國過度開發、消費思維造成的環境災難,而能預見總以美國作為標竿的台灣環境未來。

我們期許的「蠻野」,意味「未被馴服」,更期待保有和萬物共生的能力。而「心足」,不只是「滿足之心」,既是有心念(想法理念)、更具備行動實踐(足)。

問: 從您的自傳書中得知您愛好音樂、也愛好漢學,之後也愛上台灣,可否談談您所認識的台灣有怎樣吸引您的地方,以及您覺得還有可以成長(改善)的地方?

答:

這問題可說是我最常被問到的。

台灣是一塊非常美麗且方方面面都適宜居住的好地方,
惟隨時間過去,若干多元特質似在喪失中

說來台灣真的是一塊非常美麗且適合居住的土地,可能你們自己反而「身在福中不知福」。台灣不僅治安好、東西好吃、百姓友善、是禮儀之邦,且多元化包容性夠。又台灣這塊小小的土地上還擁有地球上比例相當高的物種、土壤等,相信不只我個人,詢問許多國外遊客時,幾乎沒有人不喜歡。而我在攻讀法律後雖然也去過歐洲,但還是覺得台灣比較好,因此就一點一滴地愛上這裡,最終居住下來了。

因為居住久了,並且接觸處理的事情也多,所以我也慢慢發現台灣在改變中,例如愈來愈單一化,可能跟交通有關,許多多元性的東西漸漸不見了。另外,還有一點很「特別」的,就是台灣有點「崇外」,好像在面對外國人時就比較客氣,本國人就比較一般,因此有時候我不得不用英文跟機關溝通以取得更完整更正面的回應。

問:您擔任過法律顧問,也擔任過大學教師,現又負責數個NGO團體的重要負責人之一,對於現在的台灣法律人,甚至年輕學子,您是否可提供您對他們未來出路的一些建議

答:

這真是我沒有想過的問題。

認同(或假裝)自己所做之事值得,且直到做成為止,
相信過程中所培養的能力未來可運用到別處

基本上,我覺得現代的年輕人真的跟我們「那年代」很多的不同,因此如果用我們過去的思維模式來給予建議可能不太受用。舉例來說,現代很多年輕人不喜歡工作,但這也不算是「壞事」,有一本”Punished by Rewards”的書就在探討教育的目的為何?如果我們唸書只是為了工作賺錢,那麼學習真的變得很枯燥,甚至令人厭煩。認同,甚至假裝(認同),直到你做成為止,但前提是值得做的事,過程中所培養的能力未來絕對可以運用到別處。因為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想做什麼,但知道不想做什麼。所以我個人認為:儘量去做!假裝認同去做!但千萬不要去做不喜歡的事情。但矛盾是:除非是被關著,否則每個人都在做他想做的事,只是他不知他想做的事。但既然做了就要做得好,當成練習,一旦做久了就會上手!

年收入逾千萬的美籍智財權律師病癒轉為守護台灣大自然的文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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