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立達
(編按:本會理事范立達分享《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比需要的多?》書序。這本書雖然已經出版兩年了,但今時今日仍然值得一讀。控制自己的欲望,是一件必須終生學習的事。)
「想要」與「需要」,一直是商業陣營中兩大主流概念。絕大多數的商人,提供給消費者的商品或服務,都是為了滿足人們的渴望,亦即屬於「想要」的範疇。這類的商品或服務,可能包裝著酷炫的外觀,不見得實用但保證亮眼。消費者以並不低廉的價格購入後,初期或許覺得滿心歡喜,但只要一過了嘗鮮期,或退了流行,這項商品或服務很快就被束之高閣,從此乏人問津。
真正能引領時代潮流的企業家,則會跳脫常人的想望。他們推出的產品或服務,往往是劃時代的,能夠改變這個世界的,而且是消費者一經使用後,就無法釋手的。回想看看,史帝芬.賈伯斯在2007年1月向世人宣告iPhone問世時,有誰能夠想到,這一具小小的智慧型手機,能為世界帶來如此天翻地覆的變化?亨利.福特說得好:「如果我們都照著人們的渴望去創造,至今你依然只會看到馬車,而看不到汽車。」
但是,能夠改變世界的產品真的太少,創造性需求也不是隨處俯拾即得,為了要滿足或填補人們的擁有慾,商人就只好不斷的推陳出新,拼命產出所謂的垃圾商品,而消費者在過度購買了一大堆可有可無的產品後,除了造成更多的儲物困擾外,對於自身的生活品質,並不見得能夠得到明顯的改善。至此,有些人便不免自問:「我真的需要這麼多的東西嗎?」
其實,「需要」和「想要」,都是一種心理層次的活動,和購買慾、擁(佔)有慾之間有著密切的關聯。本書的作者從心理學的層面明白地告訴大家:「我們的價值由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定義。」、「我們所擁有的東西會成為我們存在的證據。」、「對許多人來說,生活就是義無反顧的追求。」、「所有權的界定不再是一種法定狀態、經濟地位、政治武器,甚至也不再是一種權宜之計。更確切地說,它是人類之所以為人類,以及我們如何看待自己的一個重要特質。」
換個角度來說,人類的慾望有如大海一般深,在擁有了「需要」的物品之後,剩下的空間,都填進了「想要」的東西。擁有這麼多的「想要」,才會讓自我感覺更良好,更自我肯定,覺得自己的身分、地位不容質疑。因此,作者才會告訴我們:「心理所有權是一種感情上的投射。」
而這種極欲自我肯定的心理活動,有時候會成為打腫臉充胖子的例證。這種現象,往往出現在收入較低的人們身上。他們其實是在進行社交炫耀,努力地想要得到他人的認可。但站在金字塔頂端的高收入份子,已經不再須要靠著奢華商品來獲取他人的肯定,他們追求的是所謂的「低調奢華」,是只有同樣層次的富豪才看得出來的精品。他們擁有的自信與自我肯定,已不再須要靠著他人羡艷的眼光來獲取。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是有人汲汲營營地拼命去追求擁有這些其實自己並不需要的東西呢?因為,對於這群人來說,擁有奢華商品會產生一種幸福的感覺。最窮困的人因為在奢華事物上花錢而得到的滿足感,往往要比有錢人高太多了。因此,我們常會看到,有些人會過度消費,導致自己成為「月光族」,甚至背負鉅額卡債,究其原因,不是因為自己的需求不滿足,而是因為慾望難以填平。
但從過往的經歷中可以發現,毫無節制地追求財產,不但不能帶來滿足,長遠來看,某些人甚至會因此變得更加悲慘。但對大多數人而言,「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道理,是一直要到生命尾聲才有辦法領略。
本書提到一則希臘神話:邁達斯國王因為酒神賜予的神力,讓所有被他觸摸到的東西都變成黃金,國王原本欣喜若狂,但後來他卻發現這樣的神力卻讓他連入口的食物也變成黃金,甚至連擁抱女兒時,女兒都被他變成黃金。至此,他才慌亂不已,哀求酒神收回點物成金的能力。
克制,或者說控制自己的慾望,是一件須要終生學習的事。建立更多的自信心,學習不要透過他人的評價來肯定自己,不隨波逐流,不追求擁有而是欣賞擁有,這些心理層面的訓練都不容易,但在意志動搖時,若想想上述的希臘神話,或許就會發現,過著簡單一點的生活,少些雜亂、少些競爭,才會讓自己的人生更從容、更自在。「富貴於我如浮雲」就不再只是一句空話,而是生命的實踐。
勘誤表
頁數 行數 誤 正
41 倒數11 直行 執行
44 倒數12 史密斯 斯密
52 倒數10 墓勒 慕勒
69 倒數16 史密斯 斯密
77 倒數5 規模八級 規模八
83 5~6 三十年前大概在二十八度,現在卻已縮至三到四分鐘 (看不懂這兩句在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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