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記錄:張凱娜(本會副會長)
年輕時「意外」地成為影視業協會的代表,結果一路走了近40年,也因專業是:通路,而搭起了台灣與亞洲各國間的影視橋樑,林錫輝認為自己是蠻幸運的,也可能是膽小,一切營運:依法行事。但業者們認為:法不合理時,在與政府單位研究相關法規時,林錫輝便會卯足全力成為會員們口舌,讓此產業可以更公平,合理繼續營運,與國際競爭,真的是守住產業的重要功臣。對於智慧財產權的維護與矛盾,林錫輝更以他豐富的實戰經歷及口才帶領產業闖出一片天下。 |
問:總會長,您是怎麼一腳跨入這產業,又能一路走了近40年呢?
答:
堅持是「為了生存」,但也是「適者生存」, 未來更想「回饋」產業
其實我自知自己只能一心一用,一經入世就難自拔,所以堅持到現在,簡單來說,就是「為了生存」,但也是依法經營才能「適者生存」。回想產業養我四十餘年,在此:廉頗老矣,尚能飯否之際,剩下的的心願就是「回饋」產業,希望讓新加入本產業的年輕人,能在更健全的環境下,發揮所長,這個「情懷」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有所使現。
正如常言道:「誤打誤撞」到今天。當年文科畢業的我一開始只能一頭栽進出版業,從平面的教育事業,之後隨科技發達,認為立體的教育是不可逆的趨勢,所以跟進到影音出版,甚至到今天的數位化。會持續走這一條路,也是「適者生存」下不得不的結果。
現今已進入「還曆之年」,回頭想想,人生有限,不可能再有40年,而自己能為此行業留下什麼?或許就是再盡點心力幫助大家。且把握任何可以為產業「發聲」的機會,因為深信,眾口鑠金,只要集合每個平庸之人所建言,終能「滴水成流」。
至於怎麼能「撐了40年?」開句玩笑:一是為了「養家活口」;再者,「就是沒有別的專長了嘛~」總之:積沙成塔,不企求有大成就之事,但累積不斷的小成就,終能拼湊成一片自己的天地。
問:在您經營的過程中,剛好遇到台灣與美國301國際貿易談判的壓力,您是怎麼挺過這些關卡,或是與政府相關單位協商的?
答:
台灣影視產業能經得起考驗,迅速轉變,要感謝學者、官員理解,提出所謂的「落日條款」讓業者有廻轉的空間,避免立即倒閉的危機,協助業者轉型升級,終渡過難關。
誠如前面所言,因為膽小,行事一切依法,雖然沒橫財,但人往往不都是在壓力下成長的嗎?雖然當時301法案來勢洶洶,但也因我本守法行事,故受衝擊不大。但從歷史來看,各先進國家也都是從「複製」開始,然後才慢慢走向「正軌」,最終建立自己的文化價值。慶幸台灣影視產業,能經得起考驗,迅速轉變,今終有所成。這當中要感謝:學者,官員理解,提出所謂的:落日條款,讓業者有廻轉的空間,避免立即倒閉的危機,協助業者轉型升級,終於渡過301法案的嚴峻考驗。
大學畢業,一開始在出版社工作,之後順應潮流教材由書本增VHS!主要是製作國中生的英數教育內容,所以在眾多影音產業中,以「教育」內容為主的我,反而獨樹一格。但教育總是被動的,與娛樂市場相比較小,此心念即存心中,在偶一機會,看到電視台播放的一部午夜場「清秀佳人」(Anne of Green Gables)播出後深受好評,我便進一步開始思考:「育教於樂」看娛樂片順便學英文,但從來只做本土的教育素材。未曾與國外往來,對於如何取得合法授權來出版?是第一道難題。
當時我冒昧打電話去詢問,跟負責買版權播放的電視台主管說明想買翻製錄影帶的權利時,該主管有點訝異,因為第一次有人這樣慎重地想「合法取得權利」。於是詳細地說明:電視台只取得了「電視播映權」,如果想要翻製成錄影帶,必須要再取得「授權」。因為該主管非常認可我這行為,即義務幫忙協助取得合法授權。所以我深信:台灣到處有好人,尤其走的是合法的道路。
因新創作點子讓自己賺了一棟房子,也因此體會文化的價值與產值,且更進一步思考如何讓本國文化被看見被接納,
如此更容易取得(或自製)合法的智慧財產權。
之後因為創作點子「育教於樂」讓自己賺了一棟房子;但也體會文化的價值與產值,因而更進一步思考如何讓本國文化被看見被接納,如此更容易取得(或自製)合法的智慧財產權。
因為我是做出「看影集學英文」的帶子,也因為這樣的「創意」,幫自己賺了一棟房子…(感覺受訪者頗開心地回憶著)。而也為台灣的「影視產品」建立了新通路,不再僅止於過往上萬家專業出租店家,如今可透過各書局,唱片行等等,再打開另一個「文教通路」,成為關鍵的「中盤商」。之後美商八大來台尋找銷售通路的廠商,不意外的,雀屏中選。(註:家庭娛樂影片授權分:出租權,通路即在出租店!銷售權,通路在,書局,唱片行,量販店...等)。
當年美商夾帶著強大的「301談判壓力」,用”The contents is King”的說法,要求相當的權利金;但我則以”The distribution is Queen”來強調通路的價值並協商。雖然利潤被「剝削」到非常微薄,但我也同時想到用美商八大的強勢產品來打開通路,但以其他的「副產品」來彌補利潤。說到此,我真的有點感慨,因為雖然這些可說都有法律依據,但美國未嘗不是以強勢流行文化來欺壓他國文化?還好,當年立法單位另加了「落日條款」讓廠商有機會在兩年緩衝期間做轉圜。這就是:產、學、官一體的重要性。
整體來說,本國的文化當自強,且展現多元文化,被接受度也才可提升。記得前文化部長鄭麗君曾說過的一句話:「經濟使國家強大,文化使國家偉大!」台灣應該加強文化的輔導,尤其影視,因為流行文化是最容易被外國人接受的。
以韓國「我只是一個計程車司機」一片來說:其以只「在地」才有的故事內容,具有獨特性,更容易引起外國觀眾的好奇,想一窺究竟,但其內容的精神必須以「普世價值」為依歸。什麼是普世價值?如對父母要孝順,對人要講信用,有憐憫心,對愛情要堅貞…等等!誠如該影片,以光州事件為背景,但卻以刻劃人性本善與具有社會責任心為依歸,因此,不但在本國受歡迎,在國際上也被接受喜愛的影片,這就是:越在地,越國際的實現。(至於光州事件本身的問題,應該是拍攝紀錄片的責任吧!)
問:在網路時代盛行,而電影產業又充斥著數位化下載等複雜議題,您怎麼看待這問題,又有怎樣的「解決」之道以便讓產業可以繼續經營下去的?
答:
相信產、學、官投入的順序與搭配 會真正協助產業的競爭力與提升層次
有關數位的問題,我覺得在技術上必有專家可解,法律上也有著作權學者也可研究配套措施;但:真正的順序應該是產、學、官。亦即,因為業者每日忙於汲汲營生,實無多餘時間去研究世界潮流趨勢與發展,而學者正好可以補其不足,但如果學者總是只能紙上談兵,不能或沒有機會來真正瞭解問題時,那提出的研究案想必會窒礙難行。
所以,政府單位應該站在幕後協助的立場,比如:世界主要市場影展,都是有兩大主軸:①市場交易。②學術研討,及報告。但業者每天都忙著與來自各國的買家交易(為生存忙於交易)實無暇顧及未來,但新趨勢及產業發展是將來生存之道,故政府應該提供機會:出資補助,讓相關學者們去參與各主要影視市場展及世界各重要資訊的交流會,否則沒有機會瞭解又怎能提出真正且合宜的解決之道呢?
尤其在技術突飛猛進且知識爆炸的當今時代,絕對不可閉門造車。重要的資訊提供給學者專家來研究時,必可合宜地轉換成國內需要的各樣法案或措施。所以學術界可謂為「戰略的指導者」,否則一旦錯失時機(例如之前時代已經轉換到數位化,但我們產業卻因缺乏相關資訊,而仍停留在類比時代),如何全面提升層次甚至有競爭力呢?掌握資訊絕對是產業的生存關鍵。
問:您在從事影視產業的過程中,一定有多次與國外產業諮商或談判的經驗,您是否可提供一下您覺得國外做得好的部分(如產官學的合作),以及台灣目前可以需要積極調整的部分?
答:
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KOCCA)的設立,進而相關政策推動確實帶動全球的韓流潮,頗值得我們研究學習
以韓國為例,韓流的崛起絕不是偶然。想起早年我們團員們出國參加市場影展時,韓國片商攤位總是冷清無比,但之後因為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Korean Creative Content Agency,簡稱KOCCA )的成立,讓韓國影視散布一日千里,難以想像地快速擴張到全世界。
回想當年韓國派人到台灣學習我們的「八點檔」,以及到日本去了解「偶像團體」是如何運作的?如今都看到他們的用心與成果。
如果再談到韓國扶持文化產業與台灣的差異,就是:韓國僅將電視、電影、電玩,三電,列為文創產業,並將這三電,當為載具。將韓國的其他產業(如:現代汽車,三星手機,電冰箱,化妝品,飲食,風光等等)置入其中,行銷全世界,如此集中資源的輔導,很快就有回報。而我們則因研習英美相關法規,將15 + 1行業都列為文創產業(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5條),因此在預算的編列,或是行政資源的配置上就分散了資源,其功效就大打折扣了。又,韓國,日本,二戰後,是扶持大型商社的方式,台灣是扶持中小型企業的靈活運作,故沒有國際性的企業,但韓劇會透過「播劇帶廣告」的模式,拉抬各國播韓劇(而劇中又有廣告的產品,形成良性循環)。且為了接地氣,一開始又有補助當地的配音費用,如此韓劇焉能不流行(當然製造優良的作品,還是首務:內容是王)
2017年間韓國佈署「薩德飛彈」時,中國祭出:「限韓令」,韓劇在中國顆粒未收;但才六年,韓流成為大家耳熟能詳的字眼,為何能如此?簡單來說:韓劇攻下了被大家忽略,由世界第二大市場被大陸超過變成第三大巿場的:日本!這實在值得台灣省思。
整體來看,日本其實對台灣的好感度(80%以上)遠勝於對韓國,但為何日本巿場的反應,並未「支持」台灣的影視業,這是一個我們可以思考的議題。簡單來說:對於開發日本市場,應該了解日本政府的處境,即想對台灣好,但又不好得罪大陸,因此我們不用當:麻煩的製造者,最好的方式:民間在前,政府在後!相信在此方式,我們台灣影視將會很快打入日本巿場,而日本市場也將成為我們的大後方。
其實台灣有很多很優秀的文化人才,但不管是在行政事物的分權上,或是產業的跨領域合作上,目前都還有一些進步的空間。若相關的高層能掌握更多的關鍵資訊,或是學者能提出更多務實的研究報告及建議供參考,最後加上民間實務運作中整合的意見與建議,未來台灣的文創產業(不僅僅是影視業)絕對有更美好的明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