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記錄:張凱娜(本會副會長)
在資策會工作相當時間,深知企業智慧財產權在運作的重要,且熟悉政府立法流程的李素華老師,律己甚嚴,不但在學術領域不斷地學習擴展,且對學生的教導也極為真誠務實。本期採訪雖是透過視訊方式完成,但兩小時的對話中數次讓採訪者心有戚戚焉,佩服不已。整理內容如有不足處,誠屬筆者的能力界限。期待讀者未來有機會能親自聆聽李老師相關的演講或分享。
問:李教授,您在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ining Academy,簡稱TIPA)多年,很想知道這個經濟部智慧局委託的培養人才計畫主要目的為何,過程中經歷的心得為何?
透過階段性的培養,我們如今再協助學員拿到職能證照,
進階做實務演練,且嘗試延伸國際交流的領域
答:
其實台大受託承辦這個培訓學院已經超過十年,而我參與計畫則是這幾年的事。TIPA當初立意就是希望透過智慧財產專業人才之培訓,提升專業智識能力,也提供充沛專業人力,蓄積我國產業創新能量,提升國家競爭力。另外,TIPA也期盼透過培植高素質智財專業人才,協助企業創造、保護及運用智慧財產,提升研發與創新能量,建構優質的創新經營環境,發展知識經濟。
過去將近20年當中,我們在不同階段設定不同目標與執行方式來培養人才,目前這個階段,我們除了持續養成智財實務人才外,也往「智財專業職能認證」及「智財專業紮根擴散」(亦即持續維運及推廣電子書教材、免費影音學習,更強化經營社群媒體Facebook,定期發行「TIPA智財評論月刊」。另持續辦理智慧財產案例評析座談會及智慧財產工作坊,針對國內產業界關切之國內外智財發展重要議題進行交流及研討,為掌握智財新知及議題而永續經營。)最後,近年更積極透過辦理國際型研討會議及交流座談會將臺灣與世界接軌,經由國際間互相交流,掌握國際智慧財產發展趨勢,進而提升國家專業人才素質及產業競爭力。和各國之專家學者交換國際智慧財相關議題之意見及經驗分享,期許更能掌握且持續擴散國際實務之發展與新知。
又,過去TIPA可能開了比較多的培訓課程,因為尊重外聘教師的教學自由,有時甚至無法掌握外聘教師所授予的內容,因此,目前我們也調整而增加了更多的實務專家進來。例如,直接邀請智慧局的審查官來授課,讓學員們直接學習如何撰寫專利申請書方不致被核駁,非常務實。
目前TIPA每年可招收七百人次(智慧局期待),且北中南都有招收學生,包括線上課程。對於不同特質的學生,我們也彈性地讓他們可單選修「有興趣」的課程,例如單純上「專利檢索」的課程,或是有關營業秘密的管理課程等,且,原本24或48小時的課程可分散在各/隔週末上課。每個單元上完也都有簡單的測試,瞭解學員的吸收狀況。
問:您的博士論文為「從公共衛生之觀點論醫藥專利權之保護與限制」,這議題在法學論文當中算是跨領域的研究,尤其在這幾年疫情期間中,有關公共衛生、疫苗專利權強制授權等更是引起眾多的討論,是否可以請您簡單地介紹一下您的論點與建議?
台灣製藥產業一定要趕快走向更多的研發提升水準,
才能生產更高階的藥品,甚至面對大規模的疫情需要
答:
其實會選擇這個議題也是因應當年生化科技的火紅挑戰的。雖然我當年就讀台大博班時,也同時在資策會工作,但為了避免讓人認為我有利用職務上之便來完成論文,因此我挑了跟工作上完全無關的議題。
很感謝指導教授的引導,讓我有機會以學生身份拿到德國的獎學金出去研究一年。在德國專門研究智慧財產權的機構馬克斯·普朗克學會(德語:Max-Planck-Gesellschaft,縮寫MPG)的期間中,我一方面也整理出整個論文的架構甚至完成,另一方面也在當地指導教授的建議下進攻自己過去比較沒有信心的英文(因為他認為研究智慧財產權,脫不開要看一些英文資料)。
對於醫藥的專利與強制授權等相關議題,雖然我早在撰寫論文期間就因接觸許多人而瞭解問題所在,或是台灣的困難,但很不幸的,疫情期間,台灣還是殘酷地要逐一面對且無力解決。簡單來說,我們的技術尚無法生產高階的藥品,因此即便我們的IC產業在製程上為世界各國所羨慕尊敬,但在藥品製程上,我們的廠房設備就是還沒達到那水準,所以即便想爭取外國來生產COVID-19的疫苗,但是就是有現實上的困難。我們不能只生產較為成熟的藥品(諸如慢性疾病用藥),而對於高端一點的藥物,未必能夠生產,還要靠他國輸入,這樣真的是非常嚴重。進一步來說,醫藥產業一定要走研發之路。舉例來說:一般藥物是60分的技術,生產癌症藥物至少需要80分以上的水準,生產AZ藥物需要90分以上的水準,生產莫德納藥物則需要一百分的水準。若台灣沒有85分或90分的水準,還是不能夠生產COVID-19疫苗。我們一定要努力先將技術提升到85分,接著才是更高階的藥物。
當發生大規模的疫情,全球都在搶藥,甚至需要尖端的製藥水準時,台灣若沒有自己的強大製藥能力,一定會出問題,因此一定要提早規劃,引導廠商讓他們有更好的機會,也透過新的制度,讓他們有更好的健保價格,他們也才能投入研發。我個人認為,2017年開始研擬專利連結制度的討論過程,也是一種對國內醫藥產業的教育;等到2019年藥事法專利連結專章開始生效後,雖然本土藥廠不得不面對更多專利訴訟,但我個人觀察後還是覺得,透過新的法律規定與制度建立,國內製藥可以調整及更積極投入研發、重視智慧財產權。或許有一天,台灣比較有能力去面對下一波疫情了。
問:您在進入學術研究領域前,曾短時間在資策會科法中心工作過,很想知道您在經歷類公家單位做過研究、協助行政、立法及產業界等瞭解智慧財產權或解決相關問題時,與現在做教學、培育相關人才等事物有怎樣的差異,與心態調整?
每個職場都有不同的專業與學習,在那之前,有更多的學習與預備才能在往後的歲月有更有信心與方法論
答:
其實每個階段都有很多的收穫,尤其做跨領域的研究時,尚有專業的科技人員協助解說,真的學習到很多。
就如我現在上課時常跟同學們提到,一定要主動跨領域去多接觸,這樣才能學得更紮實。我自己的課程也經常開在法學院外,我希望更多不同領域的人來學習來一起討論,讓這些內容可以更豐富更實用,因為畢竟學習的東西就是要能解決問題,否則光只在課堂中討論,意義太有限了。
再者,我也不排斥跟跨領域的專家們多交流。觀察法學院學生畢業發展來看,並非所有的法律畢業生都要成為法官律師,也可以從事企業法務,教書或跨領域的工作者。更務實來說,法律就是要解決問題,不管是在從事拉一種工作,如果聽不懂其他領域對於現實問題的描述,就無法用合宜的言語來跟對方對話,因而無法真正解決尋求協助者的問題,那終究一無所用。礙於我國的法律學習者多數是高中畢業學生,社會歷練各方面不夠,所以課堂學習及討論的法律問題,都是「自然人」的契約或侵權關係。但學生畢業後接觸或必須處理的法律問題,往往是「法人」間的侵權或契約爭議,法人的侵權或契約爭議往往都是跨領域的(半導體授權契約、藥品侵權、環境污染的損害賠償…)。法律人若沒有培養好跨領域的其他專業的自主學習與對話能力,恐怕難以面對未來的職場需求,也難以協助建構更好的法律環境與秩序。
問:李教授在台大任教多年,很想聽聽您對攻讀智慧財產權法律學子的一些建議(例如各種科目的選修,語言能力的加強,實習工作的重要等)。
學生應多利用學校資源去交流實習,所累積的知識經驗都可能會影響你未來的40年職場實力
答:
由於智慧財產權領域很廣,甚至一旦進入職場,就是一輩子的事,所以哪一年進入不是重點,而是你在那之前預備了多少。因此,我常跟同學建議,一定要加強生活經歷。例如,在台大就有很多的資源,大家應該多利用學生的身份多交流多學習,這對未來的職場絕對有很大的加分作用。不管你未來是擔任司法官或是律師等,一旦進入職場一段期間,一定會碰到瓶頸,屆時難道要再離職再學習?那時的投資(金錢、時間、體力等),以及顧慮(是否還回得來)就遠超過學生時代的投資。
我收學生的過程也是這樣,首先我會先問同學的生活狀況,因為我要知道會影響他(她)學習的一些因素,接著,我會再問他有無留學或交流的規劃,因為必須要扎得深,未來在職場上工作也才能得心應手。在我們這個年紀回顧過去,或是環顧周遭的朋友,是不是大學的四年,以及之後的研究所學習等等就決定了他未來的四十年職場生活發展?或有改變可能,但一定是很辛苦的。
最後,我所開的課程會收不同領域的學生,我會在其他院所開課,希望有興趣的學生都來學習。我甚至也會跟法律系的學生說,老師希望你們離開法學院這幾棟固定的大樓,你們不能只懂這些東西,希望要多走出去多看看增廣見聞。例如多學習財務金融、經濟、國際關係等等,也要多跟研發人員(包括醫藥人員等)對話。一開始雖然有點難,但是我會鼓勵他們:「未來不同領域的人可能都會是你們的客戶。」就像上面提到我的博士論文,有關醫藥方面的專利權問題,我就拜訪了許多專業人士,或電話詢問,或透過email請教等等,真的確實地讓我學習了,且寫出具實力的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