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立達
大約在四十多年前,我還在就讀國小的時代,有一天,我無意間從父親的書櫃中翻出一本薄薄的小說。書封上寫著《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合訂本)》,作者是無名氏。由於書名和作者姓名都太特別了,我忍不住翻開來讀。沒想到,這一讀,讓我的世界就此改變。我真正認識什麼叫男歡女愛,就從這本書開始。
有趣的是,當我讀到忘我時,被老爸發現了。他嚇了一大跳,一臉困窘,像是偷藏禁書被孩子翻出來似的。他一把將我手上的書抽走,說:「小孩子不可以看這種書!」隨即把書藏起來。但很快又被我找著。我偷偷地看,狼吞虎嚥地看。看完之後大為感動,久久不能自已。不管是《塔裡的女人》的羅聖提或黎薇,或是《北極風情畫》裡的林和奧蕾利亞,這兩對主角好像都活在我的心裡,時時在我腦海裡上演一幕幕悲歡離合的故事。我真心感受,這兩本書所描寫的愛情故事都太浪漫又太淒慘了,完全超過還是小孩子的我所能想像的範圍,這兩則故事都把我帶到一個我從沒接觸、也從沒思考過的時空裡。原來,大人的世界竟有這麼多、這麼激烈的情感衝擊,那種像是被一列疾駛火車撞到的強烈震撼,讓我為之目眩、為之神迷。讀完之後,我大概有好幾天都變得痴痴呆呆的,陷入書中情境久久無法自拔。
這麼多年之來,我陸陸續續大概讀過數千本書,東、西方的言情小說也讀過數百本,更激烈、更動人的愛情故事也曾讀過。但說也奇怪,《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這兩本書的情節卻一直刻在我的心底,始終無法忘懷。前幾天,又突然興起再重讀一次的念頭,於是想方設法找到這兩本書的電子檔,好好重溫了一次當年的感動。這麼多年後重讀,我還是得承認,無名氏不愧為無名氏,真的是鴛鴦蝴蝶派的第一寫手,一九四幾年完成的作品,放在八十年後的今天,仍然可以傲視群雄。
我猜年輕一輩的朋友們應該都沒聽過無名氏這位作者(關於這位大作家的生平,我就不介紹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查閱維基百科),可能也沒讀過這兩本書,我上博客來網路書店找,無名氏的著作也全數絕版,相當可惜。但我想,某些圖書館或二手書店裡應該還有藏書,如果對無名氏的作品有興趣,或許努力撈撈,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獲。
簡單介紹《塔裡的女人》和《北極風情畫》這兩則故事吧。
按照創作的時間,《北極風情畫》應該比《塔裡的女人》早兩年問世。前者大約是1943年底完稿。
兩本書的敘事方法很近似。
在《北極風情畫》一書的開頭,作者無名氏就以第一人稱的方式,敘說自己罹患腦疾,時常頭疼不止,為了休養,只好跑到華山小住。他說,他在1942年除夕當天,在華山峰頂巧遇一名身形像熊一般的怪客,當夜,怪客步出客房,無名氏悄悄尾隨,見怪客走到落雁峰,向極北方瞭望,正午夜時,怪客突然放聲高歌。
無名氏形容那歌聲:「這哪裡是歌唱,簡直是受傷野獸的悲鳴,是瀕死豺狼的哀吟,是母親抱著被殺死的孩子時的慘叫!」、「在這樣的美麗與死靜中,這歌聲分外顯得悽厲而悱惻,它們像千萬把飛劍似的,筆直刺入我的心臟,我的淚水雨似地滴落著,不由自己地滴落著。」
隨後,怪客走向懸崖削壁。無名氏擔心他會尋短,於是衝出一把抱住他。但怪客自稱他只是在憑弔一個已經死了10年的女人。他說,他遠遠的看到,她的身影在靠近北極的一個地方,還聽見她在冰天雪地裡呼喊的聲音。「她在喊:『瓦夏!瓦夏!瓦夏!瓦…』」
無名氏完全聽不懂怪客在說些什麼,但佇立在午夜的華山峰頂,他又冷到快要凍死,為了脫困,他靈機一動,宣稱自己房內有上好的汾酒,把怪客騙回房內,兩人一邊飲酒,一邊聊天。這時,他才知道,怪客原來是「鴨綠江東岸人」(即韓國人),而韓國在1910年被日本佔領後,已經亡國(至二次大戰後,南、北韓才在1948年分別獨立建國),所以怪客其實是個亡國奴。
無名氏懇求怪客送他一點「人生」,作為1943年元旦的開年禮物。熬不過無名氏的苦苦哀求,怪客終於把他10年前的一段愛情故事娓娓道來。
故事最末,無名氏醉倒,怪客悄然離去。無名氏醒後,覺得這故事太淒美,決定寫出,這段故事,就是《北極風情畫》。
《塔裡的女人》的開場方式也相當雷同。
一開頭,無名氏寫道,1944年4月,他又再度感到精神鬱悶,於是再度到華山靜養。在山上住了一星期,「一切都很平靜,生活像一條靜靜川流,無波無浪,唯一稍稍引起我一點好奇的是:每個晚上都會做著同一樣的夢,夢見一種美麗而憂愁的提琴聲,它感動得我想流淚。」
無名氏在山上的廟裡發現一個年約五十多歲的老道,他覺得這名法號覺空的老道雖然保持深沉的沉默,但舉止之間超凡脫俗,他想:「在這個人身上,總藏著一點什麼寶礦,要不,他絕不會有這種吸引力的。」
某夜,月色太美,無名氏不想入睡,坐在窗邊靜靜賞月時,突然聽聞遠處傳來一陣音樂聲,他循音找去,在華山腳下的一片松林邊,聽到有人在拉著小提琴,反覆演奏一曲「卡伐底那」,無名氏不忍打擾,躺在附近溪邊的一片大石上靜靜聆聽,「不知有多久,偶然間,我發現自己的頸項被打濕了,濕得很厲害。用手一摸,原來是一大片水,我微微駭了一跳:抬起頭來,才發覺滿臉盡是淚水。不知何時起,我竟哭過了,哭得很厲害。」
無名氏忍不住走進森林,見到一人倚在樹下拉琴,竟是覺空。覺空見狀也不驚訝,只在演奏完畢後告訴無名氏,他知道無名氏想從他身上開採一個金礦,他同意如此,但他跟無名氏約法三章,爾後不准無名氏再用獵人的眼光追尋他、不准跟他談話、不准找他。他拉琴時,無名氏可以旁聽,但不能讓他瞧見。
無名氏同意了。
一個月後,覺空交了一個大紙包給他,並說自己要下山買東西,從此一去不返。而這包紙包裡,是用毛筆寫就的一大卷稿子,內容就是《塔裡的女人》。
《塔裡的女人》最前面的兩句是:「我的原名叫羅聖提。」、「十六年以前,我是南京的著名提琴家。」這兩句,與《北極風情畫》裡的「她在喊:『瓦夏!瓦夏!瓦夏!瓦…』」是我幾十年來都忘不掉的句子。雖然平凡,但從這兩句開頭語接著都分別開展出一段段淒美的愛情故事,所以,每回想起這兩段故事時,總會憶起故事最開端的文字。
《北極風情畫》的男主角是中國東北軍的上校參謀,隨著部隊轉進到俄羅斯西伯利亞的托木斯克,在那兒,因為被錯認為另名男子瓦夏,他邂逅了波蘭籍的女主角奧蕾利亞,兩人因此陷入熱戀。但後來,部隊又要移防回國,可是,林無法帶著奧蕾利亞一同離開,林只好捨下奧蕾利亞跟隨部隊移動。在分別之前,兩人以近乎燃燒生命的方式共處三天三夜(這一段故事的描述實在太淒美了),最後,奧蕾利亞寫下一首未完的三行詩:
「你捨得把愛你的奧蕾利亞,
丟在這白熊亂舞的北極冰雪裡,
獨自走向開遍檸檬花的南國?
................」
林看了這首詩,在悲慟之餘,萌生大聲唱歌的念頭。於是,他開口唱了韓國最流行的民歌《別離曲》,把奧蕾利亞未完的那首詩當成歌詞,這也就是他十年後在華山落雁峰頂唱的那首歌。
之後,林隨著部隊離開俄國,四個星期後,部隊抵達義大利西北部的熱那亞,準備上船返回中國。登船時,當地領事館轉一封信給他,他知道是奧蕾利亞的來信,但他一直忍著不敢拆信,直到午夜,船已經航行到海上,他才把信打開。
信裡面,有一張白色信紙,還附有一封灰色信。白色信紙是奧蕾利亞的母親寫的,她告訴林,奧蕾利亞在她寫信的前一天午夜十二點多自殺了。她為此悲痛不已,但不怨林,因為這一切都是天主的安排。她只能照著奧蕾利亞遺書的交代,把那封灰色信轉交給林。
林打開灰色信封,裡面是一張灰色的大紙,其中有一束白髮。他在燈光下仔細瞧,終於發現滿紙都以俄文寫著「黑暗」這個字,約有二、三千字之多。他在橫七豎八的字跡中找尋,終於在信紙的一角找到奧蕾利亞死前對他說的一段話。
「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做!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說!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慘!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苦!不要問我為什麼要有這樣下場!不要問我為什麼…」
「生命不過是一把火,火燒完了,剩下來的,當然是黑暗!但是,我的火並沒有燒完,我還有成千成萬的火要燒。可悲憫的!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竟命令我停止燃燒了!我只有用自己的手為自己造成永恆的黑暗!」
「人啊,看吧!這裡是四十七根白頭髮。在你走後的十天,它們像花樣的開在我頭上。您要玩味它們的白色,最深最深的玩味!」
……
在這段文字的最末,奧蕾利亞特別交代:「我必須鼓起勇氣,含著笑對你作最後一個請求:…在我們相識第十年的除夕,爬一座高山,在午夜同一時候,你必須站在峰頂向極北方瞭望,同時唱那首韓國《別離曲》!」
奧蕾利亞寫完這封信,隨即舉刀刺向自己的心臟,「現在,你永遠佔有我了!我也永遠佔有你了!」
林在思考,「我是否要帶著這封信和四十七根白髮去找她?她就在我面前,只要我一跨過船欄杆,就可以遇見她,和她永遠在一起了。」但他又想起,奧蕾利亞要他再等十年。他知道,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懲罰,但「要真正愛一個人呢,其實也就是接受一種懲罰。」他思考一夜後,終於決定:接受她的懲罰。
十年後,他登上了華山,在落雁峰頂追憶當年與奧蕾利亞初識的那一天,唱著奧蕾利亞要他唱的那首《別離曲》…。
《塔裡的女人》又是另外一個故事。
男主角羅聖提是一位著名的音樂家。28歲那年,他受邀去一所女子大學的晚會中演出,當天,他心血來潮,一改傳統,穿了一件舊長衫赴約,結果被穿著一身火紅,美艷絕倫的總招待黎薇誤以為是替羅聖提提琴匣的僕人,把他從貴賓座被到普通席去。
受了羞辱的羅聖提不說破,等到兼任司儀的黎薇在舞台上報幕時,他才昂首上台,並臨時更改曲目,刻意演奏兩首大曲子,狠狠殺了黎薇的銳氣。
心高氣傲的黎薇自尊心嚴重受傷,本該痛恨羅聖提,但兩人此後在社交場合多次碰面,黎薇發現羅聖提原來是個翩翩君子,但似乎又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她對羅聖提發生興趣,想不到竟然產生情愫。為了接近羅聖提,三年後,她鼓起勇氣登門表示要跟他學琴,羅聖提也答應了。此後,兩人距離雖有進展,但仍止於師生關係,半年後,黎薇聲稱家中有場晚宴,邀他到家中吃飯,羅聖提赴約。晚宴結束,羅聖提要離開時,黎薇塞給他一個大紙包,要他帶回家看。原來,裡頭是四大本日記,詳細紀錄了過去三年半黎薇對羅聖提的心境變化。黎薇在日記裡寫道:「我不諱言,我是愛羅了。任何男子都叫我討厭,只有羅叫我爽心悅目。」、「我真想大聲對他說:『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得快要瘋了。別相信我的傲慢。那只是偽裝。對於一般紈絝子弟,這偽裝是必要的。對於你,我願意把整個心掏給你看:看它是怎麼為你而紅,為你而熱。』」
用一句現代的話語來說,黎薇交付日記的行為,就是告白。
明白了黎薇的真心後,羅聖提怎麼可能再保持矜持?他們兩人馬上陷入熱戀。
交往兩年後,黎薇終於忍不住問他,對於倆人的未來,有沒有什麼想法?到了此時,羅聖提只好把隱藏在心底的大祕密和盤托出。
原來,他早在22歲那年,就在父母作主下,在故鄉娶了親,並生下兩個兒子,之後,他就遠離家鄉,到南京獨自生活。他與太太並沒有情感,但因為妻子沒有過失,他也無法開口要求離婚。所以,他自認他和黎薇的愛情是難有結局的。他告訴黎薇,「我們只能有愛情,不能有愛情的結果。」
黎薇聽完後,久久不能言語,最後,她跑到琴室,奏起了「卡伐底那」這首充滿陰鬱悲秋的曲子。
黎薇說她願意等待,為了展現決心,她在右臂上把羅聖提英文名字的縮寫「R S T」刻上。她說:「我早想把你的名字刻在身上,只是不知道怎樣刻。聽人說,刺青用針,我想針太細,便用刀尖。刻完了,沒有上止痛粉,就把藍墨水澆上去,痛極了,流了很多血,我這才貼橡皮膏…」、「為了告訴你:只要我的軀殼活一天,你的名字永遠活在我的血液裡。除非我的血乾了、肉毀了,今生你的名字與我的身子再不分開了。」
但羅聖提不想耽誤黎薇的青春,他打定主意,如果遇到條件比他更好的男人,就介紹給黎薇。後來,一位醫院院長向他請託,稱有一位方先生想認識黎薇,且打聽之下,發現方的家世不錯。羅聖提心中雖然不捨,但仍然促成雙方見面。
黎薇知道羅聖提的意圖後,負氣下竟然同意嫁給方。在告別時,黎薇用一種悲慘絕頂而又極冷酷的聲音,一字一字的說:「六年以前,在與你認識見你第一面的那一晚,我的印象是:你是世界上最殘酷的人,六年以後,在與你離別見你最後一面的今天,我的印象依舊是:你是世界上最殘酷的人!」
婚後,黎薇搬去上海,兩人從此音訊全無。但後來他才得知,方的出身其實並不好,他聲稱的家世,全是吹牛。他在婚前對黎薇體貼備至,但婚後卻異常專橫跋扈。羅聖提後悔不已,但木已成舟,他也無力挽回。
但羅聖提始終忘不了黎薇,兩人分開十年之後,他決定回去找黎薇。
他多方打聽,才知道黎薇早已離婚,隻身住在西康的一個偏鄉教書。羅聖提費盡千辛萬苦,從西康再徒步走了八天,才抵達目的地。
但當他終於看到黎薇時,他發現她的外形全變,已是一個全身臃腫笨重,脊背微駝,滿臉皺紋,眼睛黯淡無光,頭髮半白的蒼老女人。
他描述,「她的整個形態,使我聯想起一個死亡的星球:沒有光、沒有熱,沒有運動,沒有力,所有的只是又黑暗又空虛的一片,如果宇宙間真有世紀末日,她正是末日的象徵,可怕極了!」
黎薇依稀認出他,但記憶茫然。「聖提就是你麼?唔,你現在為什麼這樣醜?我記得你從前是很好看的…你衰老了,你頭上花白了一半。」她又嘆息道:「咳,我們都老了!」
羅聖提猛一抬頭,在教室的玻璃窗上,看到自己的倒影,原來自己的頭髮確已半白,臉上也充滿皺紋,脊背也有點弓曲。他大驚:「我竟老得這樣厲害了?」
他懇求黎薇原諒,希望兩人能再在一起。但黎薇只說:「遲了!…遲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 在這種氛圍下,羅聖提感到窒息,他發現,「這裡並沒有我的薇,這裡所有的只是一座墳墓。一個黑暗深淵。我再留下去,我會瘋狂的,我必須離開她,馬上離開她。」
於是,他告別黎薇,並變賣一切家產,他打算逃離這一切。他來到華山,將自己殘生交給大自然…。
這就是《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的主要情節。
無名氏雖然聲稱這兩則愛情故事都是發生在別人身上,他只是運氣好,被他從林和羅聖提的記憶深處裡挖出來,但我猜想,這樣的情節安排,不過是作者的寫作筆法,故事,還是無名氏創作出來的。
在我來看,兩則故事,《塔裡的女人》,是生離,《北極風情畫》,是死別。
在《塔裡的女人》,男主角羅聖提因為早有婚約,他不敢背棄禮俗,所以無法跟心愛的黎薇結合,他以為把黎薇轉介給更好的男人,就是最好的選擇,殊不知,女人的心一旦交給你,怎麼可能如物品般的隨意轉讓?他把黎薇推給別人,某種程度也是為自己卸下包袱,他敢愛,但不敢承擔,結果最後只是苦了自己也苦了黎薇。兩人終究都得不到幸福。
等到十年之後,羅聖提想回頭再尋回黎薇,卻發現黎薇心中的火早已熄滅。而在歲月的摧殘下,兩人都已年華不再,在垂垂老矣的遲暮之年,誰還能再去追尋些什麼?黎薇已不再是他記憶中那個像火一樣烈、一樣奪目的女人,而他自己也已老朽不堪,他最後做的決定,竟只是重複十年前的再次逃離。
第一次,他背叛了自己的愛情;再一次,他背叛了自己的記憶。
他沒辦法接受已經衰老的黎薇,他只願保留記憶中黎薇年輕美艷的樣貌,他要靠著這樣的回憶,了此殘生。
說起來,被困在塔裡的,究竟是黎薇?還是羅聖提?
《北極風情畫》的故事,更讓我悲傷。
說起來,我不太明白,在一九四幾年的那個時空環境,為什麼軍官不能帶著自己的家眷移防?我始終不懂,林為什麼因為移防的理由,而必須捨棄奧蕾利亞?就算部隊規定,移防時不能帶著眷屬,但等到林回到中國後,只要他有心,他辦理退伍後,一定可以再返回托木斯克尋回奧蕾利亞。何以兩人竟然要以死離來結束這段愛情?
但我又恨林,如果部隊的規定的確如此嚴苛,那麼,他一開始就不應該去接近奧蕾利亞,不該讓她陷入無可自拔的熱戀,不該讓她連皮帶骨、全身全心都交給林之後,就捨她而去。那樣的愛情,難道不是最殘忍的謀殺?
相同的質疑也回到《塔裡的女人》的羅聖提身上。羅聖提當然知道自己早已成婚,既是已婚之人,又拋不開舊禮教的束縛,那麼,他為何要接受黎薇的告白?為何要給她一個自己無法負擔的愛情?
兩則故事裡的男主角,從現代的眼光來看,林和羅聖提都是不折不扣的渣男,明知自己給不起,卻還是抵不住愛情的誘惑,卻害慘了兩則故事的女主角陷入人生絕境。
奧蕾利亞萬念俱灰,除了死,無處解脫;黎薇一息尚存,但已心死,有如行屍走肉,也了無生趣。這兩名女子,都是被愛情害慘了一生。
但我後來又想,奧蕾利亞以死解脫,黎薇心如槁木死灰,某種程度來說,或許還不算是最悲慘的命運。林和羅聖提要揹負一輩子的記憶、一輩子的思念、一輩子的愧疚,他們的心,日日夜夜都在坐牢,永永遠遠承受煎熬與折磨,那樣的苦,正是對於當時年少輕狂的懲罰。而這樣的懲罰,代價是不是太重?那就如人飲水,只有自己知道了。
重讀《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之後,我還是為無名氏浪漫的情節與華麗的文筆而感動不已。但此際,我突然又想起年輕時讀到的一段文字:「所謂刻骨銘心的愛情,一旦納入歷史,不過是個人的感傷與浪漫罷了。」
羅聖提與黎薇、林與奧蕾利亞,這兩段刻骨銘心愛情,《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這兩則愛情故事,真的僅僅是個人的感傷與浪漫嗎?
兩則故事,一是生離,一是死別,哪一種悲傷比另一種更悲傷?

生離與死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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