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江日舜專利師(本會理事)

  • 判決字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民專訴字第11號
  • 系爭專利:M557009寵物睡墊
  • 爭點:系爭產品是否有落入系爭專利範圍?
  • 系爭專利:
    • 請求項1:

1.一種寵物睡墊,其包含一本體部,該本體部內設有軟性填充物;一環狀部,其環繞設置於該本體部的周緣,該環狀部的厚度大於該本體部的厚度,該環狀部包含有一包覆套及填充於該包覆套內的軟性填充物,該包覆套包含有一大孔網布層、一間隔層及一小孔網布層,該間隔層連接於該大孔網布層及該小孔網布層之間,並將該大孔網布層及該小孔網布層彼此間隔設置;該小孔網布層與該環狀部內的該等軟性填充物相貼靠,該大孔網布層的網孔的孔徑大於該小孔網布層的網孔的孔徑。

  • 系爭專利所欲解决問題:現有技術的睡墊在夏天或天氣較熱的環境下使用時,由於其頂面僅有單一層布料,當寵物躺臥在上面時,寵物的皮膚、該層布料以及內部的填充物之間仍會因為緊密貼靠的關係,而使寵物躺臥側的皮膚較為不透氣,再加上炎熱的氣溫,其便容易使寵物產生悶熱、不通風及潮濕的感覺,且此種不透氣的結構也容易使睡墊孳生塵蟎,因此,現有技術的寵物睡墊,在天氣炎熱的情況下,仍有許多待改善的缺點(系爭專利說明書【0004】段)。
    • 系爭專利之技術手段:系爭專利提出之寵物睡墊包含有一本體部,該本體部內設有軟性填充物;一環狀部,其環繞設置於該本體部的周緣,該環狀部的厚度大於該本體部的厚度,該環狀部包含有一包覆套及填充於該包覆套內的軟性填充物,該包覆套包含有一大孔網布層、一間隔層及一小孔網布層,該間隔層連接於該大孔網布層及該小孔網布層之間,並將該大孔網布層及該小孔網布層彼此間隔設置;該小孔網布層與該環狀部內的該等填充物相貼靠,該大孔網布層的網孔的孔徑大於該小孔網布層的網孔的孔徑(系爭專利說明書【0006】段)。
    • 系爭專利之功效:本創作的優點在於,透過厚度較厚的環狀部,當寵物躺臥在本創作上時,其大部分的壓力會因而集中在環狀部上,而本創作之環狀部的表面設計,透過將大小網布層之間間隔有間隔層,使大小網布層即使受到抵壓,其亦可保有一定程度的空隙讓空氣流通,換言之,寵物在天氣炎熱時,即便長時間躺臥在本創作上,使皮膚抵壓在環狀部的表面,其亦不容易使皮膚與本創作之間密不通風,進而避免了長期抵壓在環狀部上,産生對皮膚不良的病變或感染(系爭專利說明書【0007】段)。
    • 系爭專利圖式:
  • 系爭產品:
  • 法院見解:

對原告(專利權人)主張不採之理由:

⑴、原告雖主張大孔網布層與小孔網布層之間具有間距,二布層須相互結合並保有間距,其之間勢必存在有一用以連接之元件,故更可明確得知間隔層確實存在於大孔網布層與小孔網布層之間云云。惟依系爭專利說明書【0020】段5至7行所載「該間隔層23為複數連接於大孔網布層22及小孔網布層24之間的裁縫線,並透過該些垂直於網布層2224表面的裁縫線,使其達到間隔大孔網布層22及小孔網布層24之目的」等語,復參以系爭專利說明書【0024】段第2至5行所載「該環狀部20的頂面由於具有三層(大孔網布層22、間隔層23、小孔網布層24)的透氣設計,因此即便寵物的重量都抵壓在其上方,空氣還是可以藉由間隔層23所間隔出之空間,由外向內或由內向外流通」等語,可知系爭專利之間隔層為垂直於大孔網布層及小孔網布層表面的裁縫線,且即便寵物的重量都抵壓在寵物墊上方,間隔層仍會間隔出空間,能使空氣由外向內或由內向外流通。又系爭產品的大孔網布層和小孔網布層間無垂直於大孔網布層及小孔網布層表面的裁縫線,亦無任何隔層所間隔出之空間,是以當寵物的重量都抵壓在系爭產品上,大孔網布層和小孔網布層間無間隔出之空間,無法使空氣由外向內或由內向外流通,從而,系爭產品並無系爭專利所謂之間隔層,故原告前述主張應非可採。

⑵、原告復主張系爭產品環狀部正面經由裁切後之斷面結構,明顯可見包括了大孔網布層(藍色布)、間隔層(紅色圈位置)及小孔網布層(白色布),故可知系爭產品有間隔層云云,然系爭專利之間隔層為垂直於大孔網布層及小孔網布層表面的裁縫線,且即便寵物的重量都抵壓在寵物墊上方,間隔層仍會間隔出空間,能使空氣由外向內或由內向外流通,已如前所述。是以原告所指之間隔層(紅色圈位置),乃系爭產品之大孔網布層(藍色布)及小孔網布層(白色布)分開之空間,非系爭專利所謂之垂直於大孔網布層及小孔網布層表面之裁縫線,且當寵物的重量都抵壓在系爭產品上方,該紅色圈位置會被壓縮進而消失,無法間隔出空間,該紅色圈位置無法使空氣由外向內或由內向外流通,是以系爭產品並無系爭專利所謂之間隔層,故原告上開主張亦不可採(系爭產品未落入系爭專利範圍中)。

  • 結論:

由判決及說明書中,看得出系爭專利最重要的技術特徵在於間隔層,並透過間隔層達到空氣流通的目的,但也正因間隔層的限制,導致系爭產品並未落入系爭專利中。由於本案是新型專利,也許需要著重在結構上的技術特徵,而採用層這個字,且通過說明書記載「該間隔層23為複數連接於大孔網布層22及小孔網布層24之間的裁縫線,並透過該些垂直於網布層22、24表面的裁縫線,使其達到間隔大孔網布層22及小孔網布層24之目的」,了解間隔層結構之實施態樣。

法院在判決書中提到,當寵物的重量都抵壓在系爭產品上方,該紅色圈位置會被壓縮進而消失,無法間隔出空間,該紅色圈位置無法使空氣由外向內或由內向外流通,是以系爭產品並無系爭專利所謂之間隔層。惟其實在系爭專利請求項1中並無限制當物體壓在墊上,會使間隔層空間變化的情況出現,也應非由本點判斷系爭產品是否具有間隔層,而應由其他特徵(例如裁縫線)判斷。

專利侵權判決分享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