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立達(本會理事)

大概從幾年前開始,我偶而會在社群網站中看到某些很特殊的影片,這些影片的內容是紀錄美國某個法庭的活動狀況。有一位老老的法官,面對著台下一些看來身分地位並不高的民眾,詢問他們對交通裁罰的意見。而法官訊問的重點,往往不在交通違規事件的本身,而在於被告的人生經歷。在明白了被告是出於某些不得已的原因而違規後,法官常常會動用他的裁量權,撤銷交通罰單。這位法官暖心的舉動,透過鏡頭及畫面的傳達,讓我深受感動,相信也同樣的感動了所有看過影片的網友們。

後來,我才知道,這位老法官名叫法蘭克.卡普里歐(Frank Caprio),他的父母在上個世紀初,從義大利移民到美國羅德島州的普羅維登斯,並從此落地生根。卡普里歐從1985年開始擔任普羅維登斯市政法院的法官,到2023年退休為止,他一共當了38年的法官。市政法院的性質很像我們台灣的行政法院,處理的都是行政訴訟案件,但普羅維登斯市政法審理的案件更是屬於行政訴訟中輕微案件,例如交通、停車、市政法規及其他輕微違規行為相關的案件。所以,法蘭克.卡普里歐並不是一位什麼「了不起」的法官,他沒有深厚法律見解,也不博學,他不像理察.波斯納(Richard Allen Posner一樣,能夠創建出偉大的法律經濟學,也不像聯邦最高法院的那九位大法官,可以寫下多篇擲地有聲且發人深省的判決。他每天審理的都是芝麻綠豆大的小事,都是民眾對警方開出的罰單有意見時所提出的訴訟案。所以,一般「心有大志」的法官,在經年累月處理這種「沒營養」的案子後,志氣大概都會被消磨一空,之後就淪為結案機器,總是行禮如儀,照章辦事,以一案三、五分鐘的速度快速結案。畢竟,每張罰單的金額不過數十至百餘美金,實在不值得為這麼小的數字傷神。

但法蘭克.卡普里歐不一樣,他不但細心的審理每一件案子,還耐心的聆聽每一位當事人的心聲。在聽審完畢後,他會綜合各種情狀,如果認為不罰或減輕罰鍰的判決,對當事人更有利,他就會大膽的判決撤銷罰單,或運用公眾捐來的善款來協助生活困窘的當事人清償罰款。他這種做法,看似超越法律權限,但其實,這正是行政法院制度特殊之處。

普羅維登斯市政法院是個很小的法院,只有首席法官和兩名容許兼職的法官。以法蘭克.卡普里歐為例,他在擔任法官的期間,仍然可以繼續在他的律師事務所執業,這在台灣應該是難以想像之事。普羅維登斯市政法院的法官是由市議會行使同意權投票後產生,一任四年。行政法院的法官有兩個功能,一方面在維護城市的利益,另方面要維護人民的權益。也就是說,當法官裁定罰單有效時,人民繳納的罰款就會變成這座城市的年度收入,這就是維護城市的利益。但市議會也賦予了行政法院法官非常廣泛的自由裁量權,允許他們在審理案件時,可以基於「衡平原則」(principles of equity)來進行裁定,換句話說,當法官評估被告正面臨嚴重的經濟困難、個人悲劇、健康危機或家庭變故時,他在法律上完全有權力限縮或免除罰鍰。

在擔任法官的38年間,卡普里歐法官多次運用他的權力,撤銷了許多市民的罰單。例如說,他在審理一件超速案時,拄著拐杖的老翁在庭下告訴法官,那天超速,是因為要帶兒子去做抽血檢查。老翁的兒子得了癌症,一直以來,都是老翁在照顧他。老先生96歲,他的兒子63歲。

得知這種情形後,卡普里歐法官怎麼可能還堅持要老翁照付罰款?他當庭撤銷罰單,並祝老翁一切順利,「也祝福令郎平安」。

但故事還沒結束。幾個月後,卡普里歐法官登門拜訪了老翁,聽他講述他的生平故事。三年後,老翁99歲時,法官再次上門,而且得知老翁的兒子已經抗癌成功。老翁百歲生日那天,法官帶著蛋糕上門祝壽,老翁也忍不住流下了感動的淚水。這樣的用心去關懷一個案件中的當事人,我想絕大多數的法官都做不到。

法官有裁量權,但這樣的權力,不見得每一位法官都會運用。就像我們的檢察官,擁有刑事訴訟法上「微罪不舉」的權力,但真正願意聆聽被告的心聲,而大膽作出「職權處分不起訴」的檢察官,究竟有幾人?

法蘭克.卡普里歐這位法官之所以廣為世人所知,和他的節目《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有關。這個節目是個百分之百的實境秀,掌鏡的攝影師是他的弟弟喬。1980年代後期,也就是卡普里歐擔任法官沒多久,他的弟弟喬那時正在為當地有線電視業者提供每天兩個小時的社區節目,喬自己拍攝、自己剪輯,製作完成後送到有線電視業者那兒播出。但因為素材有限,後來實在不到題材來做節目。正在苦惱之際,卡普里歐法官的太太問喬:「為什麼不拍你哥的法庭呢?那裡每天都有很多事情發生。」法官一開始堅決反對,但太太堅持,最後,在查閱相關的法令規定後,確認羅德島州最高法院規則明確允許在法庭內進行攝影、廣播、電視轉播與錄音,但前提是必須遵守維護法庭莊嚴與適當行為的規範,而法官更擁有納入或排除媒體、公眾、以及攝影設備的最終決定權。所以,只要卡普里歐法官不收取任何報酬,《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的節目就可以在他的法庭錄影,並製作後播出。

當然,這節目也會涉及到另一個問題,也就是當事人的個資及隱私保護權。《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解決的方式是建立了一套明確的「選擇退出」和「知情同意」機制。也就是說,任何出現在法庭上的人,都有權自由選擇是不是同意現身在鏡頭前,如果當事人明確表示不願出現在鏡頭前,攝影機將會停止錄影或不予播出。而且,法庭內外也都有明確的告示,告知該法庭正在進行錄影和電視轉播。當事人如果在這樣的環境下仍然選擇向法官陳述,就被視為「知情且同意」,事後即不能再主張個資保護。

至於負責拍、剪輯、製作與播出這個節目的喬,也是分文不取,因為節目是在公共頻道播出,沒有任何酬勞。

最初幾年,《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只是一個地方性的社區節目,但因為內容感人,大家口耳相傳,後來逐漸發展成為全美國第一個從公共頻道轉進到電視聯播網的節目。2015年,卡普里歐法官的朋友約翰.梅西亞(John Methia)開始把節目的內容剪輯成一些短影片,在YouTube上發布,兩年後,影片擴散到Facebook的Watch平台,於是就有更多的人看到這個節目。之後,電視聯播公司找上了喬,並簽署了協議,從2018年起,《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進入「福斯電視網」全國聯播,之後更在全美國兩百多家電視台播出,而節目也從2021年到2024年連續四年獲得艾美獎的提名。他的影片在社群媒體上持續累積了數十億次的觀看次數,效果驚人。

而且,正是因為他在節目中流露出來的同理心與慈悲心,感動了無數的觀眾,於是,先是一名做著最低薪工作、只靠著基本工資維持生計的單親媽媽,寄來了一張20美元的支票,請卡普里歐法官用這筆錢去幫助比她更有需要的人。法蘭克在法庭上朗讀這這位媽媽的來信後,感動了更多人。之後,來自世界各地的捐款如雪片般飛來,卡普里歐法官為此還特別成立了一個專戶管理這些捐款。當他發現站在法庭的當事人有值得幫助的地方,他就會酌情動用這筆基金去協助他們。

這不正是所謂「善的循環」嗎?

但,也正是所謂的樹大招風。《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節目製播時間長達27年,最初20年,節目在公共頻道播出時,沒有人質疑卡普里歐法官和喬製作這個節目的動機。但後來,這節目因為網路的力量以及全國電視聯播而爆紅後,雜音開始出現。有人統計,截至2022年,《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在網路上的觀看次數已經超過接近五億次,Facebook的官網也擁有超過1600萬名粉絲,YouTube 頻道則有近300萬人訂閱。他們估算,這個節目從電視聯賣的權利金和社群媒體的廣告收入,已經產生了好幾百萬美元的利潤。卡普里歐法官雖然還是堅拒從電視轉播的節目收取任何形式的財務報酬,但他的弟弟,也就是這個節目的製作人,卻因為影片賣到全國而獲利。而當時,普羅維登斯市的市政帳面上還出現高達7.5億美元的長期赤字,市議會看到《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的節目大賺其錢後,發言人就像吃了酸葡萄似的忍不住質疑:「如果我是普羅維登斯市,我會問自己,為什麼法蘭克這個家族可以利用市政設施與市政辦公室賺進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美元,而普羅維登斯市府卻一毛錢都拿不到?」

在這樣的壓力下,卡普里歐法官終於決定在2023年辭卸法官職務,而他的弟弟喬也決定法庭的拍攝工作,《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從此成為絕響。

對於這段歷史,我其實是有些不同意見的。在我的看法中,《普羅維登斯法庭實錄》從製作之初,就沒有抱著賺錢的心態,最原始的動機是為了普及法律知識並推廣法治教育。但是因為節目的內容太感人,網路的力量太龐大,透過擴散,這節目後來才會有變現的機會。但若要從結果論來指控卡普里歐法官是刻意利用節目來賺錢,這並不公平。更何況,美國的法庭何其多?任何法官只要願意,他都可以找人來拍攝他的法庭活動,但為什麼其他法官都不這麼做?卡普里歐法官說:「我從未在鏡頭前演戲,也從未為了作秀而刻意行事。我只是在盡我作為法官的本分,並以我自身與家人的人生經歷為底蘊,誠懇地說出肺腑之言。」卡普里歐法官做得到,其他的法官為什麼做不到?

我們回頭來看看台灣的法院就知道了。就算「法院組織法」已經明文規定了法庭直播制度,但司法院還是要推三阻四,不但把直播變成錄影播出,而且錄影時還要特別避開法官的面容,這種保守的心態,與卡普里歐法官早在30多年前,就勇於在電視畫面前呈現真實的自我相比,兩者差距,豈可道以里計?

法蘭克.卡普里歐法官在退休之後,寫下了這本回憶錄:《法槌下的仁慈:最暖法官如何用慈悲、尊重與理解扭轉人生》(Compassion in the Court: Lief-Changing Stories from America’s Nicest Judge),中文版由時報文化發行。這本書非常淺顯易懂,而且字體很大,讀起來完全沒有負擔。我花了一個晚上的時間就把書讀完,而且深受感動。

卡普里歐法官在書中說:「坐在審判席上,從來不是工作,而是一份永不褪色的殊榮,也是我真心熱愛的志業。」、「我從不視自己的角色為有罪或無罪的裁定者。我總是盡力去看清楚每個人的本質,並根據我所能了解的一切,來作出裁決。」、「我的司法信念和人生哲學很簡單:以善意、體諒和尊重對待每一個人。」、「在我的法庭上,我們竭盡全力避免讓任何人感到難堪。我們以尊重對待每一個人,並對他們的處境表達同理與關懷。我們盡全力去了解的不只是案件本身,還有當事人為什麼做出那些最終導致他們走上法庭的選擇。」、「審判的標準不在於我們獲取了多少,而是付出了多少;不是我們為自己實現了多少夢想,而是為他人成就了多少夢想。最終評判我們的,將是我們曾為絕望者點燃了多少希望,以及為那些曾交會過的人帶來了多少改變。」、「我的法袍下佩戴的不是徽章,而是一顆心。」

他也說:「法官一職的重點,在於案件當事人和他們的生活,而不是我自己。」、「你眼中微不足道的小事,對你眼前的人來說,可能是足以影響一生的大事。」、「身為法官,重點不在法律條文,而是你眼前的那個人。」、「如果『秉公處理』實際上造成的傷害可能性幫助更大,那還算得上是什麼正義?」

法蘭克.卡普里歐法官或許不是一位法學見解有多麼高深的法律人,但他認真、誠懇的面對每一個案件、每一位當事人,他知道法律的功能不只在於處罰,實現正義的方式並不只有嚴刑峻罰一途。我強烈推薦,每一位高座在法檯上的審判者們,都該好好讀一讀這本書。

法蘭克、卡普里歐法官在2025年8月因胰腺癌過世,但他的言行風範,透過他的法庭實錄和這本書,對後世都會影響深遠。

法官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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