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整理:張凱娜(本會副會長)
陳匡正教授現任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所長,除了專精於智慧財產權外,對於科技法律、生物多樣性、實證法學、法律經濟、再生能源等多有著述,且協助過國內若干相關單位解決許多問題。本期我們親自拜訪北科大,透過採訪,聆聽他暢談未來的招生願景與自我期許。
問:陳老師,我們知道您除了智慧財產權外,還對科技法律等領域有深入的研究。很想瞭解一下:您是如何一步一步探索到各個領域,且能夠不斷地擴展,讓自己成為許多單位自動找上門求助的專家之一呢?
答:
將美國跨領域的法學思維訓練經驗,帶入國內的教學與研究中
其實,科技法律的範圍很廣泛,智慧財產權、生物多樣性、再生能源法等相關領域都屬之,只不過個人在美國留學時,發現美國法學院只招收已有大學學士學位之研究所程度學生,並不像臺灣法律系招收高中畢業生。所以美國法學院不論是教師、學生都是跨領域之結合,甚至於開課、授課和教學方式(亦即法學教育模式),都給予學生跨領域法學思維之訓練。
因此我回國後便運用法律經濟分析、實證法學等新法律研究方法,以及從國外學到的法學思維模式,具體運用到教學、研究當中。尤其,從100年迄今約12年多以來,個人十分專心致力於智慧財產權(特別是商標法、著作權法領域)之教學、研究中,雖然不敢說自己都精通,但因一直在智慧財產權研究所任教,理應以智慧財產權教學、研究為根本外,更該結合現行新興科技之發展趨勢(如AI人工智慧、Metaverse元宇宙、BigData大數據、3D列印及ChatGPT等),使得自身關於智慧財產權或科技法律之教學、研究,實具備多元性及包容性。
問:您現在擔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舊五專時代的第一志願台北工專)的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所長,是否能請您介紹一下這個研究所的特色,及您的辦學理念?
答:
北科大運用過往理工的傳統,且提升該所師生在國內外產、官、學、研等四大領域之競爭力,引導學生取得各領域甚或跨領域的資格。
本所的特色,乃為了提升同學們未來就業或就學之競爭力,全國各校無不重視跨領域或第二專長的學習。本校不僅於97學年度開始設置科法學程,並積極輔導同學挑戰自97年開始舉辦之專利師國家考試,因而自100學年度獲得教育部同意開始設立本所。再者,自107學年度開始,本所分成甲組(限大學理工科系畢業生報考)、乙組(限大學非理工科系畢業生報考)兩組招生,尤其是臺北科大擁有臺北工專理工專長之傳統,分別讓本所甲組畢業生專心於專利師國家考試,本所乙組畢業生致力於準備律師或司法官國家考試,此不僅整合兩組跨領域之學習外,尚著重於本所畢業生生涯規劃之準備。
本人自去(111)年8月1日接任本所所長,本人之辦學理念亦承襲本所自100學年度創所以來之辦所理念。首先,本校奠基於長期厚實之理工專業基礎,創設並發展具前瞻性、實務性之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積極培育整合跨領域專業人才,加強本校或國家研發成果之智慧財產保障,以促進提升產業層級。又本校有區位地利之便,不僅得以積極整合北部地區相關專長之師資,尚能創造本校向外進行產學合作及策略聯盟之整合,藉以提升本所師生在國內外產、官、學、研等四大領域之競爭力。此外,本所也配合台灣與各國經貿交流之頻繁及企業經營之需求,以培育具備國際視野及嫻熟產業趨勢之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特別是,有效整合本校龐大校友長久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事業經營之成效、全校師生研發能量之校內外聯盟,提供本所學生之實習機會。再者,本所秉持「科技為體、智財為用」理念之教學、研究安排,並引進業界實作之課程,來培育了解產業發展趨勢、具備國際化視野之智慧財產專業學生。當然,本人深信若能有效達成本所之辦所理念,本所所務之發展一定能夠蒸蒸日上,不斷地向上提升。
問:現在國內智財教育鼓勵非法律系學生讀智財所,您認為應如何設計適當的課程及教學方式?以及對於這些學生在學習法律專業的建議?
答:
藉由翻轉教室、「問題導向式學習」、「蘇格拉底式教學法」來教授課程
就前所述,本所分成甲組(限大學理工科系畢業生報考)、乙組(限大學非理工科系畢業生報考)兩組招生,而本校又有過去工專時代理工專長之傳統,所以本所非常鼓勵非法律系學生報考就讀本所,甚至來學習基礎的法律知識。至於課程設計方面,除了法學基礎課程(如本校之科法學程)提供予非法律系畢業之學生選修,藉以配合這些學生同時選修智慧財產權專業科目(上學期安排專題研究課程、下學期安排案例研究課程)外,授課教師或採用「翻轉教室」(Flipped Classroom)或「問題導向式學習」(Problem-Based Learning)等教學方法,也多少能讓學生了解如何具體解決智慧財產權之實際案例,藉此培養學生自動自發學習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識之習慣。當然,「蘇格拉底式教學法」(Socratic Method)是教授法律課程之優秀教學法,只不過針對非法律系畢業之學生而言,因為其基礎法律知識比較薄弱,如果授課教師未因材施教,容易讓他們感到學習之挫折,使得其學習智慧財產權之興趣減弱,這也是授課教師欲運用「蘇格拉底式教學法」,來教授非法律系畢業學生之困難處,值得授課教師注意。
事實上,本所甲組(限大學理工科系畢業生報考)招收學生一屆約有7-8名,佔每屆招收學生的一半左右,而本人長期擔任日間部智財碩一基礎必修「智財研究方法」課程之授課教師,深知非法律系畢業之學生,一開始在學習基礎法律知識之困難。所以除了授課教師要耐心運用引導之教學法,我更常以自身擁有12年智慧財產權教學研究經驗之教師,來建議這些非法律系畢業學生必須有耐心地並放寬心胸學習智慧財產權法律之知識。
問:觀察您的教學歷程,可感受到您對授課的熱忱與更上一層樓,想請教您,對於新一代的法律學子,當您感受到他們的不安與徬徨時,會想指點他們怎樣的方向呢?
答:
保持初心、想清楚為何要研讀與科技脈動息息相關的智慧財產權
其實,本人很早就做好生涯之發展規劃,也就是在本人就讀大學法律系二年級的時候,就立志未來於大學擔任教授,但也可能是個性較為內向文靜之關係,比較想從事靜態之教學、研究工作,不太想在畢業後擔任律師、檢察官、法官之司法實務工作。而特別是針對新一代的法律學子,由於少子化並缺乏刻苦學習之精神,他們時常感受到不安與徬徨,甚至還做出停止繼續學習之決定。例如:近年來本所休、退學學生人數不斷地激增。以我們從學習多年也教導多年的經驗, 為很想建議他們務必要保持初心,千萬不要忘記為什麼、為何當初欲就讀智慧財產權?大家要想清楚要繼續研讀與科技脈動息息相關的智慧財產權?要直接從事司法實務工作?還是有其他的生涯規劃?最後,本人始終相信如果每一位法律學子,在遇到任何學習、職涯或生涯疑惑之際,都能夠堅持原來之初衷或本心,一定會柳暗花明,也絕對不會迷失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