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與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共同舉辦「20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論壇」。為呼應聯合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本年度主題聚焦於「運動與智財(運動產業與IP)」,從運動員形象經營、自媒體與表演創作、AI科技衝擊到運動品牌商標保護,進行跨領域的深度對話。茲將全場精華摘要如下。
開場致詞
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 吳尚昆會長
吳會長首先回顧協會配合聯合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4月26日)連續四年舉辦相關活動,歷年主題包括「女性與智慧財產權」、「永續與智慧財產權」及「音樂與智財」等,本年度則將焦點轉向「運動與IP」,涵蓋運動員形象、啦啦隊創作、AI科技挑戰至商標保護等面向。
吳會長指出,現代運動已不僅止於競技,智慧財產權亦非僅是抽象的法律規範,二者交會之處,正是內容、品牌、商業模式與制度秩序成形的重要場域,並期許在校學生能藉本次論壇,看見法學與各領域結合的廣闊視野。

世新大學 陳清河校長
陳校長指出,外界常誤以為法學院艱澀而封閉,實則近年法學已積極與媒體、運動等不同產業深度融合;世新大學在法學教育上不僅重視理論,更強調與產業實務的緊密結合。陳校長並肯定本次論壇選定「運動IP」作為切入點,涵蓋運動員個人IP經營、當紅的啦啦隊文化以及商標保護等議題,與運動傳播、運動法律的發展脈絡高度契合。

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 榮譽理事長 魏憶龍律師
魏榮譽理事長回顧,早年台灣面臨美國301條款壓力、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尚未受到普遍重視之時,協會即已率先推動智財保護觀念,當年活動曾邀請連戰、馬英九等政要,並結合AIT、歐盟商會等國際組織共同參與,展現協會長期耕耘與永續經營的理念。
魏律師並以奧運為例,說明伴隨大型賽事而生的吉祥物授權、商標保護及頂尖運動員之高度市場價值,皆顯示運動產業蘊含可觀的就業與發展機會,足以帶動產官學界的整體進步。最後,魏律師以「老司機開車」為喻:優秀的駕駛不會只盯著眼前的紅綠燈,而是預判前方數百公尺的路況,提前調節車速以節省油耗。推動智財保護亦同此理,必須具備前瞻眼光與創新思維,立足台灣、放眼全球,未來的個人與產業發展始能寬廣無限。

第一場次:運動員的形象與生涯規劃
首場對談由慕宇峰律師主持,與知名退役球星張泰山教練對話,聚焦於運動員個人形象、商業價值與生涯延續等議題。
張教練分享其樂觀的人生態度,以及成長過程中曾受社會幫助的經歷,使他自具備職棒影響力後,長達三十餘年持續投入「關懷盃」等公益活動,回饋原住民故鄉與偏鄉基層棒球。
在個人IP與商業價值的經營上,張教練打破早期職棒球員嚴肅的刻板印象,以幽默姿態接下落髮產品廣告代言,成功展現球員多元的商業面向;退役後並積極經營社群平台,分享育兒生活及推廣社區親子棒球,延續其正向影響力。
面對早年資方強勢的職棒環境,張教練亦曾為球員權益勇敢發聲。退役之際,因兒子一句「想看爸爸打全壘打」,使其決心遠赴日本獨立聯盟及澳洲職棒延續球員生涯,從而體驗更為多元的棒球文化,並維繫了緊密的家庭情感。

第二場次:從自媒體到大舞台——運動表演與創作
第二場次由楊尚博律師主持,與職棒樂天桃猿及職排桃猿雲豹飛將啦啦隊總監陸筱晴對談,探討啦啦隊產業的智財議題與發展軌跡。
陸總監回顧,二十年前啦啦隊僅為簡單的兼職表演,如今已發展為具備高度商業價值的獨立IP,不僅能吸引球迷進場,更帶動整體職業運動的娛樂化發展。新冠疫情期間,因球迷無法進場觀賽,促使其開始經營YouTube頻道,以沉浸式角度帶領觀眾體驗球場氛圍,而在智財實務面,舞蹈編排的權利歸屬於球團,啦啦隊員不得在私下商演中任意演出球團專屬之應援舞蹈。
至於球團與個人身分的界線,陸總監分享一項簡明的實務原則:以「是否穿著球衣」作為區分代表球團的公開活動與個人私下行程之依據,既清楚易行,亦可避免授權與肖像權之爭議。

第三場次:AI與運動產業的未來挑戰
下半場視角轉向科技與法律的交錯,由世新大學戴豪君教授與張致平執行長共同探討AI技術為運動產業所帶來的變革。
戴教授首先就賽事轉播之著作權保護加以闡述,指出運動賽事本身(如球員揮棒、跑壘等動作)並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惟具備運鏡、剪輯等「原創性」之賽事轉播節目則屬受保護之視聽著作。然若由AI完全自動拍攝(如Pixlot系統)所生成之畫面,因缺乏人類創作介入,恐難認其具備著作權保護之適格;若僅以AI輔助剪輯(如WSC系統),則須視人類介入之程度個案判斷。
在AI生成內容的法規遵循面向,戴教授說明,若使用AI創造虛擬賽事畫面(例如模擬球員漏接之平行時空情境),依法應標示為AI生成內容;若僅運用AI進行自動化剪接或畫質優化,且未改變賽事事實,則不必然須予標示。此外,若以AI虛擬主播播報體育新聞,因AI不具本國國籍,該節目無法計入廣電法規所要求之「本國自製節目比例」。

張執行長則自媒體與產業實務的角度補充,AI技術已大幅降低賽事剪輯與圖卡製作的人力成本,傳統媒體工作者必須強化提供「情緒價值」的能力,以避免遭到淘汰;同時,AI於球員生理數據追蹤、身價評估及運動彩券博弈等面向之應用,亦將徹底改變整體產業生態。

第四場次:運動品牌與商標混淆誤認
壓軸場次由葉思慧律師主講,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蘇倚德教授共同解析運動品牌的商標保衛戰。
葉律師援引智慧財產局所揭示之八項審查基準,指出商標獨創性、外觀讀音之相似程度及商品/服務類別,為判斷混淆誤認之核心要素,並就近年實務判決提出三組對照案例:其一為「iROO」與「AROO」服飾案,雖兩者首字母不同,然因外觀斜體設計近似、讀音易生混淆,並有市場調查顯示消費者確有誤認,法院因此認定構成商標侵權;其二為「TGCC」與「TGGC」高爾夫服飾案,縱然TGCC附帶複雜的藍色盾牌及小鳥圖案,法院仍以消費者選購時係以「文字」為主要唱呼與識別依據為由,認定二者構成近似;其三為「優尼士」與「PGA Tour」高爾夫揮桿圖案,儘管人物揮桿圖形高度相似,但因PGA具有極強之國際品牌識別力,且有「PGA TOUR」文字輔助標示,法院一審認定消費者足以區辨來源,不構成混淆。

蘇教授則進一步補充,除外觀與發音外,商標於「觀念」上之聯想(例如棒球與Baseball之間)亦可能構成近似;且商標係採屬地主義,於不同國家因文化背景差異(例如在法國,運動用品與文具可能被認屬類似商品),審查結果亦可能有所不同,業者於跨國布局時不可不慎。

吳尚昆會長結語
本次論壇自運動員的第一線經歷出發,歷經啦啦隊IP經營、AI科技下的著作權變革,以至運動品牌的商標侵權實務,為「運動與智財」之交集呈現了豐富且多元的視野。活動在熱烈的交流中圓滿落幕,亦使各界對明年論壇的新主題與知識激盪,更增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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