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葉玟妤律師

近期美聯社報導,蘇格蘭作家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1927年撰寫的福爾摩斯偵探全系列小說的著作權保護到期。這代表著所有的人不需經著作權利人同意,都能夠重新發行、改編、表演或翻拍這些福爾摩斯偵探小說。

版權(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有多久呢? 原始的版權保護期限,自然人是有生之年至死後50 年,法人是75年。1998年美國通過索尼波諾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限法案並未違憲,將美國的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再延長20年,原先自然人為有生之年至死後50年 ,法人為75年。延長為自然人有生之年至死後70年 ,法人為95年。整整延長了20年,這個改革被稱為"迪士尼條款",延緩著作權進入公共領或的時間。現在福爾摩斯偵探全系列小說的著作權保護到期,進入公共領域,成為公共財。這意謂著福爾摩斯偵探小說己經不是受保護的著作,任何人都可以無需取得授權,就可以使用福爾摩斯偵探全系列小說。

古典音樂,名流千史的小說,一般人都以為應該己經成為公共財,沒有使用的限制,然而事實上並非如此。目前許多原始公共財的素材,透過數位方式來加以保存,改作,使得古典公共財能繼續留存下來,例如數位典藏。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明,數位典藏(digital archive)是指將有保存價值之實體或非實體資料,透過數位化方式(攝影、掃描、影音拍攝、全文輸入等),並加上後設資料(Metadata)的描述,以數位檔案的形式儲存。這種將公共財數位化的趨勢,重新賦予著作保護的必要,形成新的權利。例如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計畫,將故宮典藏的古文物,以數位化方式保存,除了能夠延續故宮古文物的保存年限,並且擴大使用方式。同樣的,世界著名的博物館也透過數位典藏的方式,保存幾世紀以來的畫作。例如梵谷的畫作,透過數位化的處理,比原件更容易保存,並且使得原本靜態的畫作,改作成為翔翔如生的動畫。

如何讓公共財不死?以本件福爾摩斯偵探小說來說,如果原始的公共財(紙本小說素材)透過數位化的處理,例如電子書,這些將公共財數位化(電子化)的方式,除了容易保存,可以延續原來小說的流傳外,也會形成了新的數位權利,受到保護。

公共財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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