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下載歌曲 #免費下載指定內容 #免費下載小說  #代下載服務            

作者:葉玟妤律師

書狀寫不出來,電商置入的廣告不斷在電腦畫面彈跳,"你所追踪的商品降價了"是現在流行的MP3與MP4合一機器,MP4還號稱可以讀電子書;這兩種不同的功能如何在同一個機器運作? 我好奇點進去看,看到淘寶在賣這類商品的廣告,除了展示機器外,淘寶賣這類商品的店家,幾乎都還有附加服務「可幫忙下載歌曲,小說,聽力」; 「免費下載指定內容外放」,「免費下載聽力」;「資料幫下載」, 「代下載服務」 ;「費幫下載」 ;「歌曲幫下載」

買家的評論也寫著"店家服務非常貼心,幫我把周杰倫的歌都下載好」;淘寶盛行這樣的附帶服務著實讓我嚇了一跳!

我到有台灣淘寶之稱的蝦皮賣場看MP3與MP4相關的商品,蝦皮也有許多海外賣家,海外賣家在台灣蝦皮的文案怎麼寫的?最多只寫到「內存卡包含歌曲」沒有更進一步的下載服務。

同樣是MP3/MP4的機器,商家是否有提供下載的服務,有什麼差別?差很大!

這讓我想起早期台灣賣錄音帶的業者常提供代客錄音服務。買錄音帶,店家多半會提供幫顧客錄音的附帶服務。這種「買硬體送軟體」的服務,在當時習以為常的行規;到了MP3時代,產生了劇大的變化, 最著名的是民國90年成大的MP3事件。

MP3這個技術在民國90年那個時代開始盛行,在校園內許多學生就提供幫人家下載MP3音樂的服務賺外快。這使得正版音樂的產業受到嚴重的衝擊,申請搜索票進入成大宿舍查緝學生利用MP3技術盜版音樂的行為。當時這個事件引起輿論嘩然,然而這個大動作也產生了讓大眾建立起版權的意識。不過到了民國100年間,有許多業者還是會在商業大樓散播傳單,提供幫忙燒錄熱門電影影片服務,是MP3事件的翻版,用現在的技術來講,提供MP4的燒錄服務。

新的技術不斷推陳出新,台灣在多年來的洗禮下,現在的店家至少有版權意識,知道不能提供幫客戶下載軟體的服務。對照淘寶與台灣蝦皮,賣同樣的硬體商品,淘寶大部分的店家都有提供下載軟體的服務。而台灣蝦皮的店家,大多僅僅賣硬體,不會,也不敢在廣告中宣稱提供下載軟體的服務。在大陸淘寶網,當做同類型商品的店家都提供下載服務時,沒有提供下載服務的店家可能不會被消費者青睞;在台灣蝦皮,當做同類型商品的店家都拒絕提供下載服務時,消費者也不會要求這樣的額外服務。

從這個角度觀察,做同樣的網購行業,兩岸店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意識,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差異。

店家可以提供下載的服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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